终于,有“私家车因为在马路上对着行人按喇叭而付出了不小的代价,被过马路的一对安徽籍母女当场掌掴10个耳光,外加继续辱骂和殴打,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这是照例每天适当、翻看微信里的视频号内容时,看到的一则视频,监控画面显示,这辆小汽车在正常行驶,这对母女拎着袋子过马路时,没走“斑马线”,汽车行驶到她们身边之前,按了喇叭!
画外音是私家车主的年轻女人和民警的对话,显然也是记者采访民警和当事人的新闻视频,只见汽车和母女俩停在马路中间,发生了口角、互相辱骂,随后,这个38岁的女儿将母亲送到马路对面,便快速返回马路中间,试图拉开车门未果后,镜头切换时,汽车已停在路边,只见这个女儿毫不客气地扇着女司机的耳光,虽有路人前来拉劝,但这女人的母亲也走上前去,指责女司机的种种不是!
随后,女司机又遭到女人的继续殴打,甚至被按在旁边的一辆私家车上殴打,而这样的事情当然不是个案,也许是每天都有发生在全国、乃至世界各地!
现在的社会和网络里都是“人心浮躁”,包括“网络暴力”也是如此,比如此次唐山烧烤店视频中,那个抱着女友、而后拉住女友、阻止其上前劝架的白色短袖男生,据说也遭到了“网暴”!
包括前去采访、报道唐山烧烤店事件的贵州电视台男记者,也被“唐山市机场路派出所无理由扣押、调查很长时间后,才得以离开派出所”!
还有现在的“法律不知是怎么规定地”,就唐山烧烤店事件来说,看到相关视频里也有身为法律专业硕士的安徽年轻女主持人说到“新的相关法律规定,事前防卫、事中防卫、事后防卫、防卫过当过程中还手针对犯罪嫌疑人,都可能触犯法律而违规、承担刑事责任,只有能躲则躲、能跑则跑才算不违反法律规定”,还有比如“见义勇为者、反杀犯罪嫌疑人反倒会承担刑事责任”法律解读,真是“混乱一团”啊!
也有“以前发生的其他案件里,面对醉汉调戏女友的男生,用砖头打死了醉汉后,反而被判刑和赔偿,直到当事人将整个事情经过发到了网上,才得以扭转局面,等了一年多才被改判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无罪释放”,试问,这种“法律规定难道不是严重伤害了见义勇为人士吗”?!
昨晚也看到一篇关于“见义勇为”的专题文章,提及去年发生在南京新街口的“那个犯罪嫌疑人开车想要撞死前妻及其现任男友”的新闻,当时“见义勇为”的“那个体校毕业的胖男人被该犯罪嫌疑人捅了3刀,甚至留下了身体及生理方面的终生残疾,和女友都无法工作,全靠四万多元的“见义勇为奖金”和“医护人员、社会等各方的捐款”,以及每个月1000多元的“低保金”生活,这样的见义勇为岂不是被毁了一辈子作为代价”?!
所以,现在社会和网上的很多人都是“戾气很重”,除了“从小的家庭教育,也有后天成长环境等诸多因素所致,如果遇到“垃圾人”,一定要及时“远离”,不要过于“情绪激动”地“纠缠其中”,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人身安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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