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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快乐下个定义

(2008-10-25 20:47:02)
标签:

衬衣

国王

边控

活动板房

脚杆

田园

分类: 灯下絮语--生活杂谈

 

前文说到的老王,酒醉骂人之后,一直闷闷不乐,也没参加任何社交活动。昨天傍晚打电话约在下喝茶,欲吐吐内心不快,不巧在下刚好到了外地。可以想象,他肯定是更加的不快乐了。

快乐对人很重要、很重要,仅次于空气、粮食和水,在下把它排在第四位。快乐像一杯酒,便宜的几毛钱一杯,甚至不花钱;贵的吓死人,动辄几千上万一杯,甚至花再多钱也买不到。贵也罢、贱也罢,快乐在人的一生中所占比例并不大,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尤其是在高速运转、信息爆炸、观念更新、人际复杂的现代社会,快乐所占比例呈下降趋势,虽还谈不上稀罕,却值得倍加珍惜。

西班牙国王拉曼三世曾经说:“我于胜利与和平之中,统治全国约五十年,为臣民所爱戴,为敌人所畏惧,为盟友所尊敬。财富与荣誉,权力与享受,呼之即来,人世间的福祉,从不缺乏。在这情形之中,我曾勤加计算,我一生中纯粹的真正幸福日子,总共仅有十四天。”

这个比例显然偏小,不具普遍性。“不如意常八九”,并非是指如意、快乐只占一二成。如果要问,快乐在人的一生中究竟占多大比例?能不能通过民意测验和大型计算机的运算,得出一个比较科学的平均值?我看难,实在太难。

什么叫快乐?这是个问题,是个难解的问题。

依稀记得一个故事。一个国王,尽管锦衣玉食、美女入云,但总觉得不快乐,于是就叫大臣们想办法。有臣建议:如果在国内找到一个快乐的人,把他的衬衣脱下来穿在国王身上,国王就快乐了。国王信以为真,于是派人四处寻找快乐之人,没想到的是,寻遍朝廷显要、富商巨贾,家家都有难念的经,都说不快乐。最后看到一个农民,裸着上身、大汗淋漓在田里种地,差人问:“你快乐么?”农夫说:“看来今年收成不错,能够自食其力了,说不定还有酒喝了,快乐极了。”差人大喜,忙向他要衬衣。农夫诧异地说:“衬衣?我哪有衬衣,从来没穿过衬衣,只有褂子一件。”

的确,快乐是一种心境,与贫富贵贱基本无关,快乐之于乞丐,或许是垃圾桶内的半个馒头;快乐之于农民,或许是劳作一天之后的二两烧酒;快乐之于“股民”,或许是那面飘红的屏幕而非实实在在的钞票;快乐之于地震灾民,或许不过一间能遮风挡雨的活动板房;快乐之于才子佳人,或许是明月如镜、杏花滴露的早晨;快乐之于盗贼,或许是月黑风高、大雨滂沱的夜晚……快乐发生于内心、触动于感受,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快乐求索、寻找不来,强加、施舍不得,是一种自然,瓜熟蒂落、水到渠成。

不妨把快乐做个总的区分,即大快乐与小快乐。当快乐成为一个人生命的主旋律,能够在他人生价值中“控股”,即可称为大快乐。这只在极少数睿智的先贤、得道的高僧身上,才罕有地显现,一般人大可不必去奢望。小快乐和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关键在于发现和把握。在下认为就常人而言,相比之下、相对而言最容易产生小快乐的,有两个时候:吃饭、睡觉。吃饭便好好吃饭,管它是鱼翅鲍鱼还是稀饭面条,简单为妙;睡觉便好好睡觉,管它是席梦思还是草甸子,踏实就好。能够做到,想不快乐都难。大凡不快乐、甚至痛苦,都源于废寝忘食之际的百般需索、千般计较,骑牛想马、永无满足。

快乐对应痛苦。叔本华走极端:说痛苦乃积极实在的东西,而快乐乃消极的根本不存在的东西。在下认为,快乐与痛苦互为体现,是同一矛盾的两个方面,二者相辅相成、如影随形,没有痛苦无所谓快乐,没有快乐亦无所谓痛苦,痛苦在先、快乐随后。快乐与痛苦的载体是“事”而不是单纯的身体或精神,做任何事或许都是一种痛苦,但做成任何事必然得到快乐,哪怕很短暂。饱食终日、无所事事,便没有痛苦、也无所谓快乐,称为“行尸走肉”。

快乐离不开自由,自由是快乐的田园。快乐离开自由,便如农民失去土地,失去一亩三分地的农民与没有自由空间的快乐一样,无处驻脚。自由又有精神自由与身体自由之分,精神自由不易被外力剥夺,任何高官爵位,你都可以想成是自己在做;美钞英镑、名车豪宅,你可以想象自己拥有;漂亮的明星、风骚的模特,也可以在想象中做你老婆,甚至你可以肆无忌惮的意淫而不用担心负法律责任……不过想归想,最好别说、别写,约束在想象的空间自己消受、快活就行了,否则会有麻烦,说不定还会因精神的自由而失去身体的自由。善于驰骋在自由的精神田园,无疑更容易获得快乐,当然,必须是在身体自由的前提下。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便是一例,看到天王老子都可以“我手持钢鞭将你打”;幻想“黄泥巴脚杆,也要到秀才娘子的牙床上睡睡”,岂能不快乐?当他要被砍头时,连仅仅表示自己生命终结、并无实质意义的那个圈没画得十分圆,他都很不开心。要在平时,没准他会说那个椭圆,正像吴妈的鹅蛋脸呢。

身体自由容易被剥夺和自缚。牢门铁窗、“双规”、黑社会绑架、老婆看管严密、边控不让出境、坐飞机起飞降落……稍有不慎,便会身陷囹圄或者身不由己或者作茧自缚。一旦身体失去自由,快乐当然就无从谈起了,任你怎么精神幻想都是白搭。在下认为,精神自由固然不可或缺,但身体自由显然更为重要。

归结起来,常人的快乐是否可以这样定义:能够在自由中想象、思考、做事、做成事,能够吃好饭、睡好觉,即是快乐。

希望关心支持本博的各位看官,顺着在下的思路,尽快找到自己快乐的秘方。呵呵。这正是:

                  心中纯净阳光明,快乐好似满天星;

                        莫叫浮云遮望眼,一山更比一山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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