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电信资费调整听证会是今年1月22日在东三环河南大厦召开的,会期只一天。上午8点半开会,下午6点结束。听证会听证的内容是调整“移动漫游费上限标准”。
这次听证会会期如此之短,是一天而不是两天,原因很简单。自1998年召开第一次电信资费听证会后,又开过民航听证会、铁路听证会。听证会不仅给相关部门添了许多麻烦,而且每次召开听证会,总是听到批评的意见多,赞扬的意见少。很多意见还很难听,除了正常的批评,有揭疮疤者,也有谩骂者,弄得一些部门心情不好。所以,有的部门对开听证会害怕,力图绕过听证会。可是制度如此,法律要求,不能不开。这次听证会可以说是在有的部门很不情愿情况下召开的。实际上,这次听证会的一天,上午还是预备会,下午才是正式听证会,时间是下午2点到6点共4个小时。
需要听证的资费方案准备很早,2007年5月就开始了。先组织了一个起草组,负责起草方案。由于北京邮电大学阚凯力教授对此事极为热心,有志做一些贡献,所以后来又由他为主成立了第二个起草组。到6、7月份左右,需要出北京到各地调查,两个组就合并了,成了电信科学研究院的何霞、北京邮电大学的阚凯力与我共同组成的资费方案起草组。
我对参加此次方案起草并不热心,当时我正在参加一个国家科技专项的讨论,同时主持起草《邮政十五规划》有关课题文件,忙得不亦乐乎。记得成立起草组是5月份在信息产业部的一个会上决定的,当时信息产业部有关司局邀请,所以就参加了。但参加时说明:“不干活,还得提意见”。随后,起草组便开始了紧张的调研和起草工作。我只参加了部分调研,只去了中国移动和西藏,其它调研没去。
记得大概8月份左右起草组就拿出了初稿,基本思路就是以当时的移动漫游费做上限,即移动漫游上限=当时的移动漫游费+长途电话费。就中国移动全球通手机说,是0.6元/分钟的漫游通话费+0.7元/分钟的长期通话费。我正忙,不想在初稿上花太多时间,打算在起草组定稿后再系统提意见。但起草组在起草中不断遇到问题,经常给我打电话。没办法,只好静下心来想一想。于是,打电话给起草组人员,认为移动通话成本不比固定电话高,移动漫游实质上就是固定电话的长途电话,所以,移动漫游资费的上限不应该高于固定电话的长途话费,也就是说,移动漫游通话费主叫的上限,我主张是0.7元/分钟。这个意见,得到了起草组,也得到了信息产业部相关司和国家发改委相关司人员的赞同。
需要说明的是,此次资费方案的起草,起草组实际上一直是与信息产业部相关司、国家发改委相关司讨论进行的,不是独立起草,最后得出的结论都要得到信息产业部相关司局认可才能写上最后的听证方案。有的人说的是独立完成,非常不正确。作为方案起草的直接参与者,方案好不想贪其功,不好也不想受其过。
方案起草组起草的方案,是双向收费的,我不同意,认为应该坚持许诺过的再出台电信资费必须是单向收费的,而且为此提出了自己的方案。提出单向收费方案,我是费了很多功夫的,对相关问题做了系统分析,而且提供给了相关方面。为此,起草组、信产部相关司专门讨论了我的意见。起草组、信产部相关官员并不认为我的方案错,但觉得应该放在下一次改革实施。我认为,移动漫游上限的确定,不是什么复杂的问题,能一次完成的调整,为什么分成两次?所以,我对听证会听证的方案有保留。(我提出的具体方案内容,如果读者有兴趣,在以后的博文中可将要点写出)。
经过多次讨论,听证会于2008年1月22日在河南大厦召开。听证代表共18名,基本上是消费者方面6名(包括消协一位),经营者方面6名(包括国资委一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3名,专家3名。专家代表是社科院的周汉华研究员、北邮大的吕廷杰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的韩小明教授。还有3位研究机构代表和两位中介机构代表。我是专家代表之一。
会议首先由起草组代表向出席代表介绍的方案内容,随后进入讨论。起草组共提出了两套方案。方案一是:主被叫按同一标准收费;不占长途电路的,预付费用户每分钟0.6元,后付费每分钟0.4元;占用长途电路的另加收长途费。方案二:不分后付费和预付费,漫游主叫0.7元/分钟,被叫0.3元/分钟,占用长途电路不再收长途费。
作为方案起草人我个人认为,这其实就是一个方案,也就是方案二。因为方案一价格下降的幅度比方案二下降得少多。在讨论中,包括中移动代表在内的大多数代表,支持方案二。只有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业绩考核局陈炳立副处长,认为应该实行方案一。
听证结果,决定采取方案二。与过去相比,方案二确实大幅降低了过去过高的移动漫游资费的上限标准。
上报国务院过程中,因为现行漫游资费有的主叫已低0.7元/分钟,是0.6元/分钟,所以,将主叫上限下降到0.6元/分钟,而将被叫上限提高到0.4元/分钟。
2008年9月27日6时写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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