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古琴按音指位细辨
(2014-09-12 13: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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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古琴 |
琴律虽为三分损益律与纯律的混合律制乐器,在演奏中,纯律仅是偶尔出现在泛音乐段。纯律在琴器上的出现,最早也是因为编钟调律的均钟形制就是琴制。保留纯律在琴上增加了不少泛音的变音位,但在演奏中,还是以三分损益律为主的。
三分损益律以五度相生,宫-徵-商-羽-角顺序相生。第一生宫-徵的四度为一个八度中五度的转位。故在古琴的按音指位中,徽位与按音位完全吻合的仅在十徽(四度)、九(五度)、七徽(八度)、五徽(五度)、四徽(八度)、二徽(五度)和一徽(八度),其中一徽和二徽的按音位由于琴弦距离面板的高度很高,实际演奏已缺乏音乐效果。而除此之外的按音位置(三分损益律),均不在徽位上。这些位置在明代,由于记谱的简略,故多记在徽上。其它的按音位附以上下(如八徽上,即为七九)记之,两徽之间的音,例如七六,都记为七八,意为七徽与八徽之间。这样记谱有一定的模糊性,例如记谱为六七,那么在六徽与七徽间,有可能是六二位,也可能是六半的位置。至清代,记谱逐渐精确,标识出徽分。
以下对于常用的不在徽位上的按音,进行了具体的律学计算,计算中均以弦长为一计算,各徽间按传统再根据长度比例分为十份,一份一分。九徽以下不考虑张力变化。此处涉及到具体尺寸单位计算,均以大琴型制弦长110cm为例,其余型制计算方法相同。个别不常用的半音音位以及四徽以上的按音位未计算,算法同理。按音音位均以传世琴谱中最常用位置为标题。
1 徽外
音高:高于散音一个大二度。
此音常用,比空弦音高一个全音,故长度为1*8/9=0.889,十三徽为弦长7/8所在,即0.875,则按(音位长度-十三徽长度)/(1-十三徽长度)=(0.889-0.875)/(1-0.875) =0.112,即十三徽一分多一些,由于弦尾处按音所改变的张力变化对音准影响有限,故此音位应在一分与二分之间。按大琴型制弦长110cm为例,则此音位在十三徽外1.54cm处。
2 十二徽
音高:高于散音一个小三度。
应在十二徽下。按12徽按音与散音相差为:3986*Log(6/5)=316音分。十徽为四度498,498-316=182,为纯律小全音,故于三分损益律偏小。实际该音的位置应为:以十徽为依据,十徽处弦长为0.75,0.75*9/8= 0.84375,十二徽为5/6= 0.83333333,十三徽为0.875,与十二徽距离0.875-0.83333=0.04167,该音实际音位距离十二徽0. 84375-0.83333= 0.01042,0.01042/0.04167≈1/4,故此音位应在十二徽与十三徽中约四分之一处。按大琴型制弦长110cm为例,此音位也要在十二徽下1.1cm处。此音位在明清两代琴谱中都记在十二徽(极个别记在十二徽下,较准确,但下多少无法细标),属于诸音位中最大的记谱误差。
3 十徽八分
音高:高于散音一个大三度。
明代琴谱中多记于十一徽,十一徽为纯律音位,至清代琴谱已标识为十徽八分。此音位位置以弦长为基音,升高两个全音,即1*64/81=0.79,十一徽为弦长4/5处,即0.8,十徽为3/4处,即0.75,算在十徽八分无误。
4 八半
音高:高于散音一个小六度。
此音比七徽按音低两个全音,故0.5*9/8*9/8=0.6328125,九徽为弦长2/3处即0.66667,八徽为弦长3/5即0.6,(0.6328125-0.6)/(0.66667-0.6)≈0.49(以下分位的算法同理,下略),则此音位在极接近五分,考虑张力影响,算在八半无误。
5 七九
音高:高于散音一个大六度。
明代琴谱中多记于八徽,八徽为纯律音位,至清代琴谱已标识为七徽九分。此音比九徽音位高一个全音,九徽为弦长2/3处,即0.667,则此音位位置为0.667*8/9=0.5926,八徽位置为弦长3/5处,即0.6,七徽位置为弦长一半即0.5,故此音位在九分多,若在不考虑张力影响情况下,以大琴弦长110cm计算,此音在八徽上110*(0.6-0.5926)= 0.814cm处。考虑张力的影响,则按音当小于此值,接近八徽的位置。记谱算在七九无误。
6 七六
音高:高于散音一个小七度。
此音位低于七徽一个全音,即0.5*9/8=0.5625,因七徽为0.5,八徽为0.6,若在不考虑张力影响情况下,此音位在六分多。清代的琴谱中此音有七六与七七的差别,考虑按弦产生的张力,应在七七。
7 七三
音高:高于散音一个大七度。
此音高于九徽两个全音,九徽为弦长2/3=0.6667,故此音位为0.667*64/81=0.527。七徽为0.5,八徽为0.6,故不考虑张力影响情况下,此音位在二分多,接近三分,考虑张力的影响,则音位算在七三无误。
8 六半
音高:高于七徽按音一个大二度。
此音位高于七徽一个全音,即0.5*8/9=0.444。因七徽为0.5,六徽为0.4,故不考虑张力影响情况下,此音位在四分多。清代琴谱中此音位有记为六四者,考虑张力的影响,则音位应算在五分,算在六半无误。
9 六二
音高:高于七徽按音一个小三度。
此音位低于五徽两个全音,五徽为弦长1/3,即0.667*81/64= 0.421875。因七徽为0.5,六徽为0.4,故不考虑张力影响情况下,此音位在二分多一点,考虑张力的影响,则音位应在接近三分处。此音位谱中多记为六二,偏高少许,亦可。
10 六徽
音高:高于七徽按音一个大三度。
此音位比七徽高两个全音,七徽为弦长1/2,即0.5*64/81= 0.395。因五徽弦长为0.333,六徽为0.4,此音位在五徽九分还要多一点。考虑张力的影响,则音位算在六徽无误。
11 五六
音高:高于七徽按音一个纯四度。
即八分之三点,为0.375,五徽为0.3333,六徽为0.4,位距五徽0.04167,位距六徽0.025,比例为0.625,即六分多一点。按音在六徽以上时,按弦产生的琴弦张力对音高的影响已很明显,故此音考虑张力,应算在五七。
12 四八
音高:高于七徽按音一个小六度。
此音比四徽低两个全音,四徽为弦长1/4处,故0.25*81/64= 0.3164。五徽为0.3333,四徽为0.25,(0.3164-0.25)/(0.3333-0.25)= 0.797,故不考虑张力影响情况下,此音位在接近八分处,考虑张力的影响,实际按音位应在八分多一些方可,算在八分尚可。
13 四六
音高:高于七徽按音一个大六度。
此音比五徽高一个全音,五徽为0.3333,则0.3333*8/9= 0.2963。因四徽为0.25,故(0. 2963-0.25)/(0.3333-0.25)= 0.5558,故不考虑张力影响情况下,此音位在五分半处,考虑张力的影响,则音位算在六分无误。
14 四四
音高:高于七徽按音一个小七度。
此音比四徽低一个全音,四徽为0.25,则0.25*9/8= 0.28125。因五徽为0.3333,故(0. 28125-0.25)/(0.3333-0.25)= 0. 375,故不考虑张力影响情况下,此音位在近四分处,考虑张力的影响,则音位记在四分为妥,若个别琴在五徽上的弦路过高,则张力影响增大,也有可能入五分之位。
15 四二
音高:高于七徽按音一个大七度。
此音比四徽低一个半音,四徽为0.25,则0.25*256/243= 0.2634。因五徽为0.3333,故(0. 2634-0.25)/(0.3333-0.25)= 0. 196,故不考虑张力影响情况下,此音位在近二分处,考虑张力的影响,则音位记在二分亦可,但此处的张力影响已很大,实际演奏中也有可能超过二分一点。
四徽以上略,下表律名以一弦为例,按基音为C标示。
音位 |
今律名 |
正误 |
备注 |
徽外 |
D |
无误 |
以有效弦长110cm计算,在十三徽外1.54cm处 |
十二徽 |
bE |
有误 |
以有效弦长110cm计算,在十二徽下1.1cm处 |
十徽八分 |
E |
无误 |
|
八半 |
bA |
无误 |
|
七九 |
A |
无误 |
|
七六 |
bB |
有误 |
应记在七七 |
七三 |
B |
无误 |
|
六半 |
D |
无误 |
|
六二 |
bE |
尚可 |
应在六二下一点,接近六三 |
六徽 |
E |
无误 |
|
五六 |
F |
有误 |
应记在五七 |
四八 |
bA |
尚可 |
应在八分多一点,接近四九 |
四六 |
A |
无误 |
|
四四 |
bB |
无误 |
|
四二 |
B |
尚可 |
实际会在二分多一点 |
后记
在三分损益律中,半音有大半音和小半音,上表所计算是按照正调调弦常用转调所用所计。例如误差最大的十二徽,通常琴曲中的十二徽位,都是高于空弦基音的小三度来使用,故其与徽外的音程应为小半音,与十徽八分为大半音。其余仿此。
另,在成公亮老师的记谱中,十二徽这个音位记为十二三,即十二徽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