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婴幼儿死亡率下降看济宁21具婴儿抛尸事件
(2010-04-01 23: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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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从我国婴幼儿死亡率下降看济宁21具婴儿抛尸事件
这几天我被山东济宁的21具婴儿集中抛尸事件给震惊了,几天来自己怎么都无法从这个事件中走出来,昨天晚上看到济宁市新闻发言人介绍:“婴儿遗体遗弃事件发生后,经济宁市公安、卫生部门联合调查认定: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太平间工作人员朱振雨、王治军2人,私下与病亡患儿家属达成处置遗体的口头协议并收取费用,随后将遗体偷运至洸府河附近处置,因遗体未掩埋好造成外露被人发现。”
看了后更觉得有被愚弄了的感觉,有无数个不理解,不明白的问题涌上心头:
1、为什么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短时间里怎么死亡率这么高,一次性需要通过这种处理方式的死亡婴儿就有21具!
2、即便是刚出生的婴儿,他(她)也应该是有尊严的,难道他们的父母都是如此狠心的给钱将他们交给他人随意处理?
3、狠心的工作人员将孩子运至河边掩埋造成外露和沿河飘露是有严格区别的,何况现在全国大面积干旱,也不是黄河汛期以至时期,何来因遗体未掩埋好而造成外露?
略知一点婴儿死亡率的常识的我带着无数的疑惑上网点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看到发自2009年9月8日的这样一篇新闻:《全国婴儿死亡率下降到14.9‰ 居发展中国家前列》。那我就不得不去了解在济宁市的一所医院里,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死亡这么多的婴儿是否正常?
于是我搜索了济宁市的资料:总人口830万,人口出生率是千分之十左右,也就是说每年济宁的新生儿大约是在8万多人,那么按国家婴儿死亡率的14.9‰,那么整个济宁市的婴儿死亡数应该控制在1200个,平均在每月应该是100人,但这是对于830万人口的济宁来讲,而不是仅仅一个医院的死亡统计!
我不知这是是我的计算错误,还是在这些死亡婴儿的后面还有什么我们不懂的问题,但我想不管是活人还是逝去的人都是有尊严的!还有就是在那两个弃尸的工人后面还有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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