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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言只语亦揪心(散文诗).诗孩

(2011-09-06 20: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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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一滴

永恒同在。

               片言只语亦揪心(散文诗)

 

                                                     诗孩

 

               

 

    乳儿,年轻妈妈不忍摘下的小小胸坠儿,奶奶、姥姥返老还童的活宝贝儿。哭比笑还好听,那是天堂的歌声。爸爸、爷爷、姥爷听了没喝酒也得醉。醉得像阿弥陀佛,眉开眼笑。

 

               

 

爱情常常是错过和尚未到达。

 

               

 

忧患乃人生伴侣,是解不开的死结。

 

                

 

大海一滴与永恒同在。

 

               

 

诗在心弦上颤着,您会觉得冬天温暖如春,夏天凉爽宜人。

 

               

 

关不住的思念像封冻的江河那样在冰盖下悄悄流淌。

 

               

 

以貌取人有三分理在。

 

               

 

喝一口白沙井水,洗一洗心,成一回佛。

 

                

 

既然能把天堂诅咒成地狱,那么当然可以把地狱微笑成天堂。

 

 

暂存文:


               对《滞》文有关论题的悖论 
                     ——与魏东建兄磋商
                                                                       
                                                     诗孩
 
   
    我赞赏魏东建敢于说真话的一贯品格。
    
    好的文学作品没有超前滞后的问题,艺术是永恒的。
    关于朱多锦《父亲的高粱》一诗,我在他博客上(2010-1224 21:2)是这么评说的:
    从意味上来说,这是一首非常优秀的诗作。
    这首诗再现了一段历史,有史诗的性质。但这是一段有争议的历史。有人认为是史实,也有人认为是扭曲。诗中行为,有人认为是对的,有人认为是错的。
    这即是一首当代叙事诗,更是一首当代政治诗,政策诗!这首诗内涵太重,不胜其荷!
    这首诗或者是一首好诗,或者是一首歪诗。二者必居其一。
    如果说《妻意》为当代叙事诗提供了一种新颖但仍嫌浅显的范式,而这首《父亲的高粱》却为构建当代叙事诗做了大刀阔斧地深层次开掘。
    这是一首有相当分量的诗作。值得引起众文友的关注和热议。
    我记得在朱多锦《父亲的高粱》发表之初魏东建是赞许的。而本文却来了个180度的转弯。这前后的大变是否显得有些突兀呢?是否应该在其文章中交代几句呢?
 
    关于朱多锦的现代城市诗,虽然未触及重大题材和敏感话题,但多涉对官场腐败、道德滑坡、社会阴暗面的揭示和鞭挞,还是有它的积极意义的。其诗作的现代表现手法也是纯熟和多样的。我觉得,朱多锦能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创作出一百多首优秀的和较好的现代城市诗,这在当代中国诗坛恐怕是绝无仅有的。可称当代中国诗坛上的一个范儿。
    魏东建关于朱多锦“尝试现代城市诗失败,走了段弯路的朱多锦先生,又回到了他熟悉的县城”一说是不是有些武断呢?
   
      关于魏东建“他(指朱)对中国农业文明和文革的把握还是有独到之处的”一说的别说。    
    关于文化大革命,我以为朱老师和魏小哥儿的认识都是枝节的、片面的和肤浅的。一方面是“文化大革命批判”,一方面是“文化大革命批判的批判”。这是个悬着的问题呢。
    毛泽东的伟大不是任何人都能理解的。要理解这伟大,是需要一点胸怀,一点良知,一点眼光的。如果用庸常的眼光看伟大,是会差之毫厘,谬之千里的。鲁迅先生曾经说过,完美的苍蝇毕竟是苍蝇,有缺点的战士终究是战士。毛泽东是雄鹰,绝不是苍蝇!
   
    关于当前的什么“鲁迅文学奖”、“茅盾文学奖”之类,基本上是瞎折腾(够格的极少,因为它们缺的是鲁迅的灵魂,大爱的内涵。就是评上了也未必是大作品,充其量是些不错的作品。又假设评委们是些俗物,能指望他评出好果子来吗?有些获奖作品甚至是对这个奖的讽刺和嘲弄。哪里会有那么多好作品啊?十年评出一两部来就不错了)。你魏小哥儿没必要盲目崇拜它!
 
    魏文本是篇学术性评论,可字里行间却过多地流露出一些对所评者的怨怼激愤情绪,这就有点檄文之嫌了。容易让人读后产生歧义。
    
    《朱多锦:一位滞后三十年的“小农”写作者》这有点情绪化的题目就决定了行文的偏颇。
 
    青年诗人魏东建才三十多岁,毛嫩啊!他在做人和为文上因定力不够而左右摇摆和出现偏颇是可以原谅的。我们期待他尽快长大。
 
     
 附原文:
 
 

朱多锦:一位滞后三十年的“小农”写作者

 

魏东建

 

写在前面2011910日,应朱多锦、王霁良先生之邀远赴德州齐河朱多锦先生私宅参加“朱多锦《父亲的高粱》讨论会”,此文根据发言并有所补充。

我是个诗人,虽然不会写诗,我会写出好诗的。

对于中国包括诗在内的中国文化很热爱,并且有一些思考。今天我就想在这里结合我对文学艺术的一些思考谈谈我对朱多锦先生这个人、他的创作、他的这个长作品《父亲的高粱》说说自己的看法。

我和朱多锦先生有很深厚的友谊,他对文学的爱好与执着,感染着我。也使我对于朱多锦先生有了自己的认识,这些认识也可能是不正确的,却是我真实的认识。

 

 

朱多锦先生是个勤劳、善良的人,具有浓厚的小农意识,特殊的文革经历造就了他内心深处自卑而又自以为是的文化品格。他一直在写作,一直在写诗,而诗却一直没有认识他。文学创作是一门艺术,除了它的学术性,更需要写作者的境界,这个境界离不开写作者对世界、对一切的感观角度与精神认知。

朱多锦先生自卑而又自以为是成为他创作的动力与桎梏。在他的眼睛里就是“发现”,他以为这种“发现”是客观的,实际上往往是偏颇的;而这种偏颇却又成为他不容许别人触及的终极真理。这里面除了他自己的性格使然,文革思维与饥饿记忆是两个关键因素。

这里有一件小事情,事情虽小,却带着典型性,是朱多锦先生对事物的一贯认知方式。我创办的“洞见文化沙龙”在济南落地,朱多锦先生来到后,对于沙龙的木质文案很感兴趣。但是对于木料没有专业研究的他,有了自以为是的发现。他用手指很认真地敲敲桌面,向同来的王霁良、黄秀峰说出他自己的发现:“这不是木头的,这是水泥的!”随后举出的佐证就是:“你听听这声音,这不是木头的声音。”后来文案被烫了,显现出木纹特有的痕迹,大家一笑了之,他却把“发现”留在那里走了。这个实例好像是朱多锦先生创作的寓言,发现了他的“发现”,并把这个“发现”做立论去研究去创作,而在这个发现的过程中,由于朱多锦先生坚韧的主观世界,他并没有去思考一下,这个“发现”的真理性。

建立在这个偏颇“发现”上的他的批判就是真挚的,如同堂吉诃德与风车的大战。在极度自卑的内心里,他的文学创作之路是很有意味的。他发现后就开始实践,发现中国现代叙事诗,他开始了“叙事诗”写作。这段时间的写作基本还是成功的。他又发现了“现代城市诗”的空位,开始了现代城市诗写作,这种写作成败与否,需要用一种虔诚的文学态度去衡量、去结论;我个人认为,先生并没有做好。

这两个过程的成与败,原因在于他作为“农二代”骨子中的“小农意识”。当年我们筹办一个文化群体,我起的名字是“齐鲁文化论坛”,他执意要定名为“七亩园文化论坛”,因为当时他在七里山住,我在十亩园住。我当时创办这个群体的初衷和现在的“洞见文化沙龙”一样,想搭建一个平台,让同好者开诚布公地交流;后来定名为“七亩园文化论坛”的这个群体,基本延续了“水泊梁山”式的模式,包括刊物《华夏文坛》,所刊文章也并非按照文学艺术性选取,而是先看人,再看文;看看这个“人”对于七亩园、对于刊物是否有利;在经济浪潮冲击一切的今天,这样做也许有这样做的理由,但是,却妨碍了真正意义上的《华夏文坛》的健康发展。

而且纵观看来,大批判、大鼓吹的模式是惯常的。我的诗集出来,弄一批评论刊发,包括我的作品研讨会的内容。从个人情感来说,这本来是一种让我感激的关切,但是,从一个文化刊物来说,我当时只能无语。不光我,朱多锦先生每有新作品出来,总是刊发并配几篇评论文章。这个模式如今仍是。

“七亩园文化论坛”搞成了小圈子,《华夏文坛》没有了公众性的现状,也凸显了我与朱多锦先生认识的偏差。所以当时我的论战涉及了这个群体和民刊,朱多锦先生就电话给我,说:“如果你再继续,吴老就退出群体”。当即我就说:“别让吴老退出,我退出就行。”

说出后,我发出博客公告,退出了七亩园与《华夏文坛》。后来弄清了,是从情感和友谊的角度我和朱多锦先生都心有戚戚,与任何别人无关。

 

 

文学艺术作品,要称其为佳作,我以为必须要有大气象、大时空的“时空精神”。这个时空精神包括时代精神与文化属性。这样看来李白、曹雪芹、鲁迅是当之无愧的大师。次一等的文学艺术作品就是反映社会情绪,如海子就是个典型,第三类就是反映自己的小情怀。

今天着重说说第一类的“时空精神”,这就是要求创作者,能够把握时代的“核”。能否把握时代的“核”,主要还是由创作者生存时空来决定,这里面客观因子的作用很大。深入时代之“核”后,能否体味并把握这个时空的“文化属性”是很重要的,创作者的天赋修为是关键。从这点放眼,顺着朱多锦先生的生活与创作之路就可以看出,他对中国农业文明和文革的把握还是有独到之处的,对于城市文明则是处于游离状态,甚至是两不相干的。

再看朱多锦先生的长篇叙事作品《父亲的高粱》,他自以为是史诗的这个作品,我认为除了个别地方有诗的因子,大部分却不是诗的表现。

“笔墨当随时代”研究可以有距离,文学艺术作品必须蕴涵时空精神。这篇长篇作品,反映四十年前的中国农村现状“割资本主义尾巴”,如果三十年前写出来,可能还有些许意义,现在这篇滞后三十多年的作品,只能算是时空错位之作。

文学艺术作品的受众,人与作品能不能共鸣,除了人本身的因素,也受时空的影响。朱多锦先生的这个作品滞后三十年,受众自然是三十年前为主流的那些群体,而非与时空步调一致的受众。这里主要是一种精神空间在起作用。

如果说张炜创造出四百五十万字的《你在高原》获得了茅盾文学奖,而朱多锦先生创作的这个长篇作品,可能制造了一堆矛盾。

 

 

1949年以后,因为:“茅奖只取不违背官方价值观的现实主义文学,使一类作品获奖,淘汰其他类型的作品,从而掌握着中国文学的走向,用一根指挥棒操纵着中国文学的旋律。太多年过去了,中国文学依然不是文学,它被当做一种工具,一种意识形态。”而使文学艺术有一定的滞后性,但是这是被发现的滞后性。当新一届茅盾文学奖公布后,很多人问我对张炜获奖有什么想法,我的回答是:“茅盾文学奖不是在评文学作品,而是在找平衡,如果87年给张炜的《古船》获奖,说明茅盾文学奖是发现作品发现人才的奖项,而这个奖项对于张炜来得太晚了。”这是文学艺术作品被发现的滞后性。

但是朱多锦先生却是“创作”的滞后性,与社会环境无关。除了他自以为发现的社会“风车”。滞后三十年的写作,是其作为“农二代”骨子中“小农意识”在作祟。他的饥饿记忆与在大学时代的惨痛经历,从县城教书到济南这个二线城市文学官刊做诗歌编辑(由于他的小农意识,做诗歌编辑的他也是没有多大作为,对于山东省新诗人的发现挖掘,几近于无),决定了他对“二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狭隘崇拜,从写妻子的《妻意》(虽然也有滞后性,由于滞后时间不是太长,当时还是有影响的)到现在的《父亲的高粱》,再到现在正创作的写母亲的长篇作品,恰恰佐证了我对朱多锦先生的认识。

尝试现代城市诗失败,走了段弯路的朱多锦先生,又回到了他熟悉的县城,我想朱多锦先生在写出自己的东西的同时,保养好身心是为至盼!

朱多锦:一位滞后三十年的鈥溞∨┾澬醋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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