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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翔和药家鑫继续拷问人性与法制

(2012-05-29 02:45:11)
标签:

敖翔

东莞

社会影响

认罪态度

杀人案

杂谈

时光如水,静默无语。两年前一个叫药家鑫的大三学生驾车撞人后,并残忍杀害了受害人。这一案件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在经历了一年的司法过程后,药家鑫也于被判处了死刑。

也就是在一年前,东莞大四学生强奸未遂,杀害了还在上大二的女生小米,记得当时我还写了一篇博客,分析了这个大四学生的性格。首先一个敢于选择白天作案的人,绝对是一个惯犯。其次在学校公共场合作案的人,肯定是个遇事冷静的人。第三,我们常说有色心没色胆,一个人为了满足淫欲敢把心想变为行动的人必定是筹划已久甚至尝试多次的人。

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去关注这个案子。直到最近几天,法院以敖翔自首态度良好,家庭赔偿态度积极,未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给予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判决。判决一出,社会一片哗然。虽然很多人都说网络水军不负责任。但是我认为我们在面对生死存亡的杀人案时每个人的哗然都是很慎重的。

那么大家为什么哗然?关键在于“死缓”两个字,笔者不懂法律。但有个尝试告诉我们,在这个神奇的国度,死缓是个曲线救人的方式。一旦判处死缓,很多都在两年后安然无恙。我们在想一个如此残忍的杀人犯如果在若干年后逍遥的走在大街上,不管你害不害怕,反正我怕了。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一直拿此案和药家鑫案对比,比的最多的就是社会影响。很多人认为此案没有药家鑫案社会影响恶劣。其实不然,你不能说一个发生在闹市的杀人案比发生在厕所的杀人案社会影响小。同时再对比药家鑫和敖翔。敖翔是个惯犯,他的背包经常带着作案的工具,随时都有作案的可能,心理极其阴暗。而药家鑫是学钢琴的,虽然我不同意“激情杀人”但是我们可以知道一个人冲动的时候是很难控制自己的。所以敖翔的社会危险性比药家鑫高的多。

关于自首。既然选择了自首,肯定是冲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去的。因为对于一个大学生来说,逃亡是没有意义的,我想他们肯定都能考虑到这个问题。自首了自然也是坦白交待。其实我一直认为,一旦警方控制了作案人员,让其坦白供述作案过程是一个警察应该做的,也是必须做的。所以认罪态度好并不是减轻刑事处罚的重要砝码。在供述过程中,还有个理由非常扯淡:因为被害人反抗激烈所以….我在想假如今天从了你,明天你就会更加嚣张,甚至变本加厉。

当事实被还原,我们发了一个心理极其阴暗的人在拿社会影响说事,在拿认罪态度说事,在拿赔偿说事。其实这是很让人悲伤的事情。因为一旦判了死缓,不是人权战胜了法律,而是法律沦为乱用人权的工具。慎用死刑是人权应该考虑的因素,但是对于如此恶劣的案件,我希望给我们大家一个痛快,别让发酵我们的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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