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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给予国企低估值

(2012-10-07 07:29:48)

      对于上市的近3000家企业来说,表面上都是符合证劵法的公众公司,股权结构是合理的,但我们细读上市公司的前十大股东,以及股权的所占比例,就很自然的感觉到,这近3000家企业,实际上该再细分----国企、民企和合资企业,这样才更符合当今的中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于投资人从方方面面把握企业,才更真实合理。

      最近世行报告谈国企:98年到2010年,国企在全部工业资产中占份额从68.8%降到42.4%,就业从60.5%降到19.4%。出口从97年的57%降到2010年的15%。65%的专利和75%技术创新来自非公经济。2009年,国企的平均股本回报率比民企低9.9%,这还包含了垄断人为推高的回报和国企普遍享受的较低的资本、土地和自然资源价格。

              应给予国企低估值

      造成低效率的原因是什么?中央电视台大型纪录片《华尔街》的总策划、美国耶鲁大学终身教授陈志武,对于这个问题,有个非常通俗的解释----“花别人的钱不心疼”。以下四点陈志武教授的观点。

       一.最原始的企业,可能是夫妻店,即是经营者又是所有者,这里当然就没有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导致的效率损失,因为“花自己的钱最心疼”,你不必为武大郎担心他会对自己的钱不负责。

       二.第二种,可能是由十个、几十个熟人朋友参与的合伙企业,这时所有权和经营权开始有所分离,管理者可能“花别人的钱不心疼”了。这就有了道德的风险,但效率损失可能还不太严重,因为毕竟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距离很近,可以有时间就去盯一盯,即时发生纠纷,通过合同等简单的法律安排就可以解决。

       三.再上升到类似“深发展”这样的企业,它可能有上万个分散在世界各地的的股东,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非常远,这时公司的管理层真的可能“花别人的钱不心疼”了,这时为了避免这种道德风险,世界各国的资本市场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文件来强迫经营者“花别人的钱也心疼”。但现实的情况是,即使在美国市场上,也照样出现安然公司、世界通信公司之类的丑闻,这里的道德风险很难控制的。

       四.对于国有企业的情况,又是怎么样的?中国的国有企业从理论上讲是全体13亿人民的,而经营权是国企管理层,所有权和经营权没有直接的合同法律的文件,这种“委托--代理”的关系是最极端的、最遥远的,管理层是政府官员任命的,和13亿所有者极为“遥远”,经营者和所有者完全分离,经营者根本无法做到“花别人的钱心疼”。

        从以上陈志武教授的四种说明,我们作为投资人,就很清楚应该在类似第二种合伙制的上市企业中,找寻投资标的,当然第一种完全“夫妻”店似的上市企业是不成在的。虽然,所有的上市企业都存在管理层的道德风险,但国有企业的道德风险是最大的,也是最常见的,看看这几年部分国企的所作所为---中石化前董事长陈同海日均消费4万元、中石化天价吊灯、中石化广东茅台事件,揭示了国企腐败的触目惊心。 2008年垄断行业员工只占全国就业人群的8%,而工资却占全国工资总额的50%。

       如果有方方面面符合投资人口味标的的国有企业,也要在估值上折扣多些,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我们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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