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尸检成为保护犯罪公职人员的程序后门


一.幸亏有互联网,即使被搞成半残的互联网,也使周秀云之死情况外泄
周 秀云讨薪被打死,过了大半月,太原市公安局长终于出来道歉了。如果没有互联网,这是不可能的;最大可能是真相被雪藏,对家属软硬兼施、赔偿、私了,甚至更 糟。这样说,是有充分依据的:事发后,家属被涉事派出所派人贴身监控、跟踪,甚至上出租、公交都困难……可谓无所不用极其。幸亏周秀云远在东北的侄儿不在 警察控制之下,22日回来后知道情况后把周秀云之死的事和她躺在地上被恶警脚踩头发的照片上传网络,消息才得以透了出去。即使我们这个社会恶性事件太多太 频繁,很多人已经神经麻痹,但恶警脚踏周秀云头发的情景还是引起强烈愤怒。面对滔滔舆情,派出所言之凿凿说警察绝不可能这样做,一口咬定是拍摄角度使人看 起来像踩头发,然后倒打一耙指控发帖者误导公众——安上这个罪名,派出所是可以拿人的……
真要感谢新技术带来的手机普及和低成本上网,即便 种种法外规定把人们便捷使用的微博变成了半残,一批批大V小V无V的敢言者被销号、被电视游街,仍然挡不住很多真相通过微博为人们所知;也幸亏得讨薪工友 有十几人,尽管他们的手机当场被警察非法没收,但周秀云被施虐施暴被侮辱的事,他们都是目击者。更幸运的是,有一位工友的手机摔在地上,虽然机面摔坏了, 却逃过了被警察非法没收,而且摔坏的机面虽然看起来斑驳碎裂却还能使用,所以留下了恶警施暴和周秀云大冷天躺在地上被踩住头发的情景。警方纵然有权,要想 抵赖、掩盖扭曲、封口,不容易了。
二.几个警察到现场后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吗?对公务人员犯罪,尸检是程序后门?
12月26日,在周秀云死后13天,视频也上网4天后,太原市公安局发公告对周秀云之死用的是腾挪游移余地很大的措辞——“非正常死亡”;主要涉案警察王文军被以涉嫌滥用职权罪而不是故意伤害致死罪批捕,引起广泛质疑。
就涉案警察犯罪定性,张海等一批律师提出了专业性意见。但检方日前回应事情是涉案警察出警执法过程中发生的,符合滥用职权罪的规定。至于是不是涉嫌故意伤害……,要看尸检结论。
然 而,第一,对于因讨薪引发的纠纷,出警警察到现场首先该做的是向双方了解情况。但此案警察不是,他们一到就冲讨薪工友开骂开打,以口衔天宪的气派指讨薪工 友是犯罪嫌疑人;怕工友拍照,没收每人手机……由于他们施暴,周秀云一家三口,她命丧派出所,丈夫被打断六根肋骨,一起被铐在派出所的儿子和丈夫直到周秀 云死后几小时,才知噩耗,却已阴阳两隔……
定性滥用职权,那么警察有权没收工友手机吗?有权打人吗?……没有这些职权,滥用了什么职权?说 是执法过程,那么,执法对象是谁?被欠薪工友?把讨薪工人作为执法对象,暴露的是维稳体制下警察职能变异甚至颠倒。而该案中,警察到现场的所作所为,不是 任何意义上的执法,即使在职能变异颠倒背景,他们的行径也没法往执法上靠。
就已经披露的此案案情看,他们其实是穿了警服被欠薪方召之即来摆平讨薪工友的打手,只不过是比平民打手更威风的打手!
第二,检方回应必须有尸检结果后才能确定周秀云之死跟警察行为有无因果关系。我无意从法律上讨论尸检,希望把这个问题留给专业人员,但根据过去发生的多起死在“公家人”手里的案例,尸检角色令人生疑。
就该案来说,现有一切证据、包括视频、照片、目击者证言都摆明是故意伤害:周秀云再遭受恶警施暴施虐倒地后,又被恶警双脚换来换去踩住头发,在摄氏零下3-10°的极低气温下,已无法动弹的周秀云躺在地上被冻一个多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