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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解《铸剑》中复仇者之歌——兼评《鲁迅诗歌注》(1)

(2009-05-25 13: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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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剑》林志仪

周振甫

鲁迅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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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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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韵

分类: 鲁迅研究

试解《铸剑》中复仇者之歌(1)

                                 ——兼评《鲁迅诗歌注》的有关注解

林志仪

在鲁迅的《故事新编》中,《铸剑》没有采用古今交融的写法,主要按《列异传》的故事加以“铺排”,还是一篇比较好理解的作品。但其中宴之敖者和眉间尺的头所唱的歌,歌词古奥、隐晦,却是很不好懂。鲁迅于一九三六年三月回答日本作家增田涉询问的信中也说:“在《铸剑》中没有那么难懂的地方。不过希望加以注意的,即其中的歌并非意思都是很明白了的。因为这是奇异的人和头所唱的歌,象我们这样普通的人当然不容易理解。”这也就表明了鲁迅写的既然是历史小说,人物既属古代侠士和复仇者,他有意把歌词写得隐晦些深沉些,这是完全符合历史条件,并有助于渲染历史气氛的。问题是,我们应如何去理解,才比较确切,比较接近歌词的原意。这些歌作为《铸剑》的有机构成部分,是复仇者精神意志的最好表达,我们不能因难而囫囵吞枣,不求甚解。

周振甫同志的《鲁迅诗歌注》一书(一九六二年出版)中,对《哈哈爱兮歌三首》的注解和讲解,对于我们理解这些艰深的歌词是很有帮助和启发的。但结合作品的实际作进一步的探索,讲解部分却嫌简单一些,而且也发现一些值得商讨的问题。这里不揣浅陋,也提出个人不成熟的意见来谈谈。

先看宴之敖者向王城扬长走去时唱的歌:

    哈哈爱兮爱乎爱乎!

    爱青剑兮一个仇人自屠。

    伙颐连翩兮多少一夫。

    一夫爱青剑兮呜呼不孤。

    头换头兮两个仇人自屠。

    一夫则无兮爱乎呜呼!

    爱乎呜呼兮呜呼阿呼,

       阿呼呜呼兮呜呼呜呼!

我认为,要正确理解就首歌,先得掌握它的基本精神。结合作品来看,它的基本精神是对“爱”、对复仇的赞颂。这里的“爱”已被赋予了深远的意义。“爱青剑”,则不单纯是限于对青剑的爱,而应从青剑看到对人民的爱。因为青剑不仅留有眉间尺的父亲日夜铸剑的手泽,也体现了人民付出辛勤劳动的智慧创造,故所谓“爱青剑”,既包含有眉间尺对他惨遭暴君残杀的父亲的爱,也包含有对在暴君统治下同受迫害的广大人民的爱。正是由于有着这种深挚的爱,才会产生对敌人强烈的恨,不惜牺牲,勇于复仇,敢于反抗。宴之敖者对眉间尺说的“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便道出了人民的爱和恨是共通的。所以爱的精神,也就成了复仇精神的内涵和出发点。从这样来理解,也就才符合于两个复仇的英雄人物恢宏的胸襟,并不是狭隘的仅为个人恩怨的复仇。因而通过这首歌,作者是以极大的热情来赞颂这种博大的爱和强烈的恨交织着的复仇精神的。开首一句:“哈哈爱兮爱乎爱乎!”便唱出一种乐观战斗的赞颂调子来。基于这种精神和情调,我试图作了这样的意译:

哈哈,为了爱呀,爱啊,爱呀!

为了爱青剑呀,一个复仇的人竟不惜自屠。

还多着呢,这样继起复仇的人将是无数。

一个人为了爱青剑,为了复仇呀,虽然牺牲了,并不孤独。

用头颅换取头颅呀,将是两个复仇的人的自屠。

现在一个复仇的人牺牲了,却遗给了大众无比的爱和幸福!

为了爱啊,呜呼,呜呼阿呼,

阿呼呜呼阿,呜呼呜呼!

我这样意译,是觉得周振甫的注解解释笼统、简单,没有具体落实到每句,不能解决问题。为求歌词内蕴的思想感情能有明确的表达,歌句之间能有畅顺的连贯,我从歌词的本身作了些意思的引伸;歌的格调也求多少保持原来的神韵。

从上面的意译与周注对照来看,首先出现了一个带根本性的分歧:就是在“一夫”这个词上,我理解为指复仇者眉间尺;周注的解释则指暴君。我的主要依据,是上面指出的爱和复仇的基本精神。如果承认它是贯穿于全首歌的,则“一夫爱青剑兮呜呼不孤”,便应理解为“眉间尺为了爱青剑,为了复仇,虽然牺牲了,并不孤独”,方能符合基本精神。然而周注对这句的解释却是:“这些暴君都想占有宝剑,贪得无厌。”同样把“一夫”看作暴君的,还有人译这句为:“暴君自称也爱青剑啊,啊哈,真是德泽无穷啰。”(注:见《厦门大学学报》1979年第1期载:陈梦韶《吹响进军号角奏起动地凯歌》)显然,这与作者所要赞颂的英雄人物的复仇精神是不相符的,同时也模糊了“爱”的深远意义;对“不孤”的解释也很牵强。

其次,“呜呼”一词,本是表示叹惋和哀痛的感情的,由于把“一夫”看作暴君,“一夫爱青剑兮呜呼不孤”中的“呜呼”,在周注中便没有着落;“一夫则无兮爱乎呜呼”,周注的解释是“暴君也被杀了”,那么,“呜呼”岂不成了对暴君“被杀”的伤痛?虽然周注避免写出。照我的领会,“呜呼”一般固然用为感叹词,在某种情况下也可用作动词,如寓意死亡的“呜呼哀哉”。因而我把“一夫爱青剑兮呜呼不孤”中的“呜呼”落实为“牺牲”。至于上面所举有人把这句的“呜呼”译作“阿哈”,则完全违反一向的感叹用法了。这首歌的末尾两句,还发出了“呜呼阿呼”、“阿呼呜呼”的感叹。显然,这些感叹都是因眉间尺而发的,表示了对眉间尺这个刚满十六岁的孩子竟为复仇而过早地献出生命的伤痛;而对暴君却不能有任何怜惜和伤痛。

再次,应指出,周注对这首歌的总的解说,与故事情节发展是不相吻合的。周注说:“第一首是说,眉间尺要请宴之敖者替他报仇,为了要把青剑和头交给宴之敖者而自杀了。宴之敖者为了报仇也自杀了,他也杀了那个暴君,报了仇。”照这样看来,这首歌竟象是整个故事情节发展的一个概述,还没有发展到的情节也先介绍了。这是脱离了情节发展过程、不顾人物思想感情的表现的解说。按作品的实际描写,这首歌是宴之敖者在接受了眉间尺的复仇任务、连同眉间尺的头和剑,离开了狼群走向王城时唱的,宴之敖者还没有进入宫庭执行复仇任务。因此,怎能说他这时“为了报仇也自杀了”,并且“也杀了那个暴君”呢?这首歌原是紧密结合故事情节,在一定的进程唱出来的,而周注撇开作品实际不顾,便难免不作出孤立的解释。从这里,也更使我坚定了“一夫”是指复仇者的看法。只有这样理解,才能符合作品的实际,才能贯穿起全首歌所要赞颂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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