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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关于证据的阳谋论

(2011-08-23 23:47:39)
标签:

杂谈

分类: 北京律师实战派

一部关于证据的阳谋论

                                           ——读《给力的证据——律师策略与诉讼艺术》

 

   《周礼·小司徒》记载:“凡民讼以地比正之,地讼以图正之。”民讼以地比,即邻居正之;地讼以图,即地契正之。这是古代对证据的早期描述。

 

    如何得到证据,如何利用证据?这些不仅一直是当事人焦急思考的问题,也将永远是律师需要在实践中解决的问题。

 

    客观来说,一件案子败诉的原因有很多,实体上的因素,程序上的因素,当然,还有证据不足上的因素。证据不足,任何一名律师看到这四个字都会凝神思考。即便手握足够多的证据,法官依旧总是“嫌”证据不足,那我们律师的出路又在哪里呢?

 

    换一个思路看待这些问题,证据不足的问题在很多情况下背后反映的是谋略不足的问题。透视法庭内幕之后,这些看似诉讼中如何看待证据的问题,实则是如何看待诉讼中的谋略的问题。

 

    中国千年的哲学文化是以阴阳相衡为说,于是也催生出阴谋阳谋之论,律师某种意义上就是谋略家,因此对于律师而言,这个话题,无法不被关注。所谓内谋谋圣,外谋谋智;深谋远虑,所以不穷。

何为阴谋?何又为阳谋?

 

    所谓阴谋就是设陷阱,就是无中生有。其中高下就看你设置的陷阱高不高明。不过再高明的陷阱都是阴谋中的致命伤。只要让人看穿,这个阴谋就一文不值。所以说是阴谋就有破绽。而阳谋就不同了,阳谋是把一切都放在你面前的计谋。它没有隐私,没有秘密。它几乎一切都是透明的,所以它没有破绽。实施者只要把握住方向就行了。它借势而动,推动一切必然的发展而达到自己的目的。如洪水决堤,谁都知道会死人,可是挡在它前面的还是非死不可,走都走不了。

 

    研读雷海军律师的新书《给力的证据》,笔者深有体会:

 

    这就是一部关于证据的阳谋论,是一部秘笈。

 

    全书关于证据的阐述与运用可谓步步为营,循序渐进,时而声东击西,时而稳扎稳打;时而天马行空,时而一招天下先。证据不足?没关系!我们在庭审中取证,我们在法官处取证,甚至我们光明正大地在对手处取证。重要的是,我们所采取的每一步,都是阳谋,而不是阴谋。

 

    阳谋最可怕之处并不是它本身有多么复杂的策划,而是它不可猜测的方向。甚至由于它把握了世事的脉搏,所以它的来势是不可逆转的。这就是我前面说的明知道是计,即使再来一次的话,你还是不得不往里钻。没有多年的实践经验与庭审技巧做支持,这样的书是很难写的,幸运的是,雷律师做到了。读懂此书,你也能将证据的运用技巧存乎一心。

 

    更为难得可贵的是,假如单纯写写所谓阳谋,纸上谈兵,该书也就不能被笔者在惊叹为阳谋论后,又冠之以秘笈之称了。诉讼中,我们深知:有理未必走遍天下!证据意识何在?运用证据是否存乎一心?如何综合实体与程序的势一击而中?对于普通人,手里有把厚重的刀,未必能举得起来杀人;而对于高手,摘片叶子也许就解决了问题。

 

    作者在谈完证据本身以后,在法庭上雄辩,在法庭外策划,通过诉讼策略,通过对中国现实社会关于和谐司法的独特见解,极具大师般的飘逸使之谋略艺术化。三十六计的庭审运用,对中立法官的独特认识理解,让笔者在研读之后,拍案称绝,果然是不谋万世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不足谋一域。掌上千秋史,胸中百万兵。人事无边际,计谋无穷尽。

 

    五年前,作者的首部著作《小律师 大律师》出版,笔者听出了 “以大律师的手法做小律师”和“以做律师业的手腕做律师”的心路感悟和职业向往;五年来,笔者见证了作者从一名律师所的实习律师、执业律师走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最终实现了自我和事业的完美结合,由此理论与实践和理想与现实已经完美实现了统一。

 

    作者以“有谋”臻于“无谋”之境,乃人生大智慧。如今《给力的证据》的出版,也必定更会引起律师行业的壮阔波澜。 

 

                                            眭 欣

                                        2011年8月23日

 

 

 http://s2/middle/59faba5ctab60a8d468f1&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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