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的限度
(2011-06-10 12: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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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大学文化司法就业李娜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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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终于死了。其死前的争论渐渐冷却,但留下的困惑却依然继续,那就是到底他该不该死?
一方说“不该死。”一方说“活该死。”认为该死的理由若干,看起来很客观,认为不该死的理由若干,看起来也很客观。各有各的客观。正因为这样的“公说公的理婆说婆的理”,同样的案件,判决结果大相径庭者多矣!法律的天平看起来好像不倒翁了。
不论向前后左右看,我发现客观地判断“客观”之难。
人,最初是动物,后来成了高级的感性的动物,再后来成了理性的有思维的动物。现在,人是文明的载体。人越文明,人的思维就越接近客体,也就越来越接近客观真理。
人是大自然之子。大自然既是人的母体又是人接近真理的限制。脱离了自然,人无所依存,融进自然,又被自然所限。
人是历史的人,人是时代的人,人是国家的公民,人是家庭的成员,人是同僚中的人。人的每一个汗毛都系着千丝万缕的乡土或是血缘或是利益的关系中,被牵绊着向东向西向南向北。因此,无人能够免俗,抑制不住只为本国的队员加油,抑制不住要为亲近的人说句所谓的公道话……
人是感性和理性的结合体。这就使得人每做一件事,每说一句话,都必然地带着主观的成分——这就是客观的限度。任何客观都是而且只能是主观的客观,而不可能是绝对客观的客观。
人是婆媳关系中的丈夫。因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一个客观真理却和另一个客观真理不能对接和和谐共处。而且,一旦同时称为是客观真理的东西被放在一起,反而让人更糊涂更纠结更不知所以。
人是越来越理性了。从最初的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到取消死刑变成世界主流,被死刑的人数越来越少了。但只要有死刑,“不该死的人被死刑”的悲剧始终无法避免。为了让悲剧不再发生,取消死刑成为必然。佛尚且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死刑无疑暴露了人内心的魔鬼之狰狞。
药家鑫的死在今天尚是一个客观真理,然而将来的某一天也许会变成一种愚昧的表现。好比在严打中死去的“罪大恶极”的人犯,今天却被认为是值得同情的冤魂。我们今天的客观曾被过去的客观所唾弃,我们明天的客观也许会被今天的客观所不齿。
客观是无限的,是人类眼中的地平线,不论人类怎样进行思维的革命,那个限度永远在前边等着我们。那个限度离我们越远,我们越看不清他的面目,或许我们从来都没有看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