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0-6岁儿童家庭教养中父母角色的调查结论及其对策建议
(2017-11-27 14: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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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特级教师李春华 |
分类: 家长学校 |
中国0-6岁儿童家庭教养中父母角色的调查数据显示;
一半左右的养育者认为养育是父母共同的责任,社会经济地位越高的养育者对共同养育的认同程度越高;
3-6岁儿童养育者比0-3岁儿童养育者在角色认知上更重视“共同养育”。
母亲仍被认为是教养的最佳负责人,特别是在儿童的“吃、穿、用”方面;中部地区、多子女家庭“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更强。养育者“知行不一”程度很高,角色认知和角色表现一致程度仅约两成,城市、东部地区、独生子女家庭和3-6岁儿童家庭的“知行不一”程度更高。
父母之间“冲突与合作并存”是家庭教养中的普遍状态;相比于父亲,母亲更强调应由父母共同履行教养职责;在教养中,祖辈的实际参与要多于养育者的期待。养育者对父母角色表现情况评价较好,其中对母亲角色的评价优于对父亲角色的评价。养育者对孩子身体照顾和安全防护上的表现更满意,对孩子的陪伴、心理成长和教育方法相对缺乏信心。
从角色体验上看,父母亲都明显感到养育孩子对自己的业余生活影响比较大,但是养育孩子的幸福感体验也非常强烈,同时还增进了与配偶的亲密关系;母亲的亲子关系体验好于父亲。农村、西部、受教育程度低、流动儿童父母等人群角色准备较差。
家庭的社会经济地位包括父母的学历和收入对父母在养育孩子中双方的合作和冲突有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比较好、经济压力低但又不是最富裕的家庭中的父母在养育子女的过程中有更良好的相互协作。高收入家庭、高学历家长在养育中出现“滑坡”现象。
根据以上发现,提出十一项对策建议:
第一,提高家长对自身主体作用的认识,提升家长共同养育的能力。
第二,提高全社会对父亲角色重要性的认识,普遍提高父亲参与家庭教育的意识和能力。
第三,促进观念融合,增进代际合作水平。
第四,积极培育社会组织,为家庭教育工作社会化提供政策支持。
第五,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儿童情感和心理养育能力。
第六,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教育指导。
第七,加强对0-6岁儿童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视,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
第八,积极支持培育社会组织机构,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
第九,建立有效的家庭教育工作监督评估机制。
第十,对不同人群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
第十一,推进家庭教育法律政策完善,促进家庭教育立法取得实质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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