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和“学”的讨论比较多,有人主张“先学后教”,有人主张“以学定教”,也有人主张“以考定教”、“以考定学”,也有人主张“少教多学”。每一种主张都有其适合的教育土壤,每一种主张也都有其合理之处,关键看怎么运用它。
教学是师生的双边活动,学生的“学”是教学结果、效果、效益最后的体现者。在教学过程中,只要充分发挥了学生“学”的主观能动性,也只有充分发挥了学生“学”的主体作用,教学才会是有效的、高效的。“少教多学”作为一种教学理念,正体现了教学要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要求,倡扬的是“以学定教”、“以学论教”的教学思想。
那么,怎样在教学过程中有效地落实好“少教多学”这一理念,就理所应当地成为我们着力思考的问题。
首先,应该从思想上澄清“少教多学”不仅仅是一个数量多少的问题。“教”多少,“学”多少,课标与考纲或明或暗地都有规定。譬如,对于高中文言文教学来说,考纲就明确规定:要求掌握120个常见文言实词,要求掌握“而、何、乎、乃、其、且、若、所、为、焉、也、以、因、于、与、则、者、之”等18个文言虚词,要求掌握“判断句、被动句、宾语前置、成分省略和词类活用”等不同的句式和用法。就这些教学内容来说,无论是“教”还是“学”,都必须落实,没有选择性。那么,哪些属于“教”的范畴,哪些属于“学”的范畴,就需要老师依据学生的学习情况来确定。
其次,“少教多学”应该切实地立足于学生真实的学情。奥苏伯尔说:“影响学习的最重要的因素是学生已经知道了什么,我们应当根据学生原有的知识状况进行教学。”教学要因材施教,教学对象不一样,教学内容不一样,教师“教”多少,学生“学”多少,都应该区别对待。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我们经常都会听到老师说,啊呀,你说这些学生咋办,你给他们反复讲、反复说,他们都弄不懂,你又怎们指望他们自主学习,独立钻研。由是看来,如果一味地强调要“少教多学”而不顾学生学习的现实基础,就有可能导致教学上的形式主义。譬如,在常态课中经常出现,甚至在观摩课、公开课上也出现过的学生扎堆说话、集体做题、甚或只是围坐起来而已式的合作探究,就是不顾学情的一种表现。
第三,“少教多学”应该给学生一个“跳一跳,摘桃子”的学习目标。曾有过这样的提法:学生自己能学会的老师不教,老师教了学生还不会的老师不教,通过学生互助学习可以学会的也不需要老师教。虽然也有人对这种提法持有异议,但是从实际教学情况来看,这种提法的确有其合理的一面,譬如,同为高一的学生,面对他们入学成绩上百分甚至几百分的差距,我们能给他们设置同样的教学教学目标吗?
娘勤儿女懒,教学有时候也存在着这样的问题。老师“教”的多了,有时也不可避免地会使学生滋生依赖思想、偷懒的思想。“少教多学”,虽可以有效地引导学生矫正他们在学习上存在的懒惰思想,并逐步培养起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但在具体运用的过程中还需切实注意以上的问题。(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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