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阚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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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责任

(2015-09-19 05: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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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责任

分类: 呐喊.建议

 

       责任,经常听到偶尔也与人谈起这个话题,央视著名主持人崔永元曾经说过的一句话:“责任是做人的底线,而非优秀品质。”我比较赞同这个观点,责任最起码不是品质。

        从词义上来解释,责任就是甲方主体(社会、集体或个人)赋予乙方主体(社会、集体或个人)所规定的、强制性的价值要求,这种价值要求就是乙方主体必须按照甲方主体的价值观要求和“最大价值率法则”,处理有关价值事物。义务:与权利相对,指政治上、法律上、道义上应尽的责任。

       很多人经常把责任、义务、权利混为一谈,尽管辞海、司法解释上对这三种概念有明确的定义,但在具体实践的过程中往往混淆不清。正如国人常常挂在嘴边的孝道一样,孝道本来就是为人子女的职责,做人的根本,如今,却成了一种美德来歌颂。

在我看来责任实质上就是狭义的义务,是一个人从事某个职业或成为某种身份的所必须有的素养,并不是有了这个素养就成了一个人的优秀品质,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责任是做人的底线。

      几乎所有人都把责任心看作是一个人的优点,其实有责任心恰恰是一个人从事某个职业或成为某种身份的最低标准。如果一个人缺少了这份责任,一定是在某个方面是不合格的人。就像如果教师不能做到爱岗敬业,就不配做老师一样,爱岗敬业教师从事教师这个职业的必须的担当。

       教育是一艘行进中的船,是帮助不同的人到达各自可能到达的彼岸而不是同一个目的地,尽管我们每一个人都知道这个道理,只是,在现实世界中很多人却罔顾这个事实,明明知道某个孩子作业完成不了,却不依不饶的命令完成;明明知道某个孩子在学习上不会有太大的成功,却要一视同仁的要求他和其他孩子一样学习认真、成绩优秀,父母、老师无一不是。在这样不顾孩子个体需要的背景下,一视同仁、整齐划一的要求导致教育事故频发,有学生不堪重负而自杀;有学生因为违反老师的要求、学校的规章制度而受到老师失当的惩戒,老师也因此受到处罚,损坏教育形象,教育被推上风口浪尖,一有“异动”即会受到全社会的口诛笔伐,教师人人自危。

       扭转教师人人自危的局面,教师应该明白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是什么?如今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全民接受应该接受的教育而非追寻过去极力倡导的精英教育,让每一个人都得到成长是学校教育的主要任务,每一个人都得到成长并不是特指学习成绩,而是多方面的发展,包括心理、体格、行为习惯、价值观、恪守公序良俗道德以及法律法规的生活态度等等,当然也包括学业,只是学业不再是唯一,也不再是最重要的。

      学生是发展的人、具有独特个性的人、是有独立人格的人,在其成长的过程中会发生各色各样的错误,因此,教师必须学会允许,允许他们犯错;教师必须学会包容,包容他们的错误;教师必须学会欣赏,看到闪光点,欣赏他们的进步,哪怕一点一滴,归过于私室扬长于公堂,即便是真的要惩戒,别忘了“同理心”,别忘了教育只是帮助人成长而非强制性的“锻造”成整齐划一的“产品”。

      教师明白自己的责任并深谙其道,教育才会回归“玉宇澄清”的应有境界。

 文:九州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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