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是教学主体的观念(这是解决是“谁”学习的问题)。教育的根本功能是促进人的成长与发展,学校的一切工作,最终都是为了促进人的发展,为人的发展服务,为学生的终身发展高度负责。新课程要求教师必须明确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发展的主体。课堂教学的着力点是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学生的主动精神,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 我们过去的教育代替学生学习的东西太多,导致学生没有了自己的感悟,也很难有震撼心灵而刻骨铭心的东西。新课程从开发、实施与评价的每一个环节,都建立在理解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差异的基础之上。适应学生的需要,不是让学生去被动适应预先规定的课程。为学习者的学习活动提供有效的服务,而不是让学习者为自己完成上级规定的教学任务服务。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调动学生积极的学习情感,激活学生思维,促进学生主动学习,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要尊重学生人格,建立和谐民主、真诚理解的师生关系,营造宽松和谐、相互尊重的教学氛围,充分运用“亲其师而信其道”的心理效能,强化师爱作用,运用热爱和尊重的行为赢得学生的喜爱和信任,不断帮助学生树立自信自尊,促使学生产生最佳学习心态,积极主动参与学习,并在学习中实现自我调控。培养学生“学”的能力。学生“学”的能力培养就是学生在学习、生活、劳动、社交方面做到自理,目的是让学生在将来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中有生存发展的能力,成为生命的强者,能迎接各种挑战。要构建学生“学”的机制,在教师的指导下,使外部的学习活动逐步内化为自身的智力活动,从而培养自理能力,提高自身素质,要求学生成为生活劳动的自理者,校园文化的创造者,学习生活的主宰者,社会活动的参与者。
2、面向全体的观念(这是解决教学过程中所把握的原则问题)。 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是为每个学生发展奠定基础的教育,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教育。因而它的课程内容和要求应当是基础的、有限的和具有发展性的,不能被任意拨高,要给学生全面丰富的发展留有充分的时间和空间,有利于学生自主、多样、持续地发展。新课程条件下,面向全体学生含义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要给每一个学生提供同等的学习机会和学习资源,使所有的学生享受公平、平等的教育;二是课程内容应该呈现多样性,应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需求;三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因材施教,以适应不同智力水平、性格、兴趣、思维方式学生的需要;四是教师要尊重每一个学生,对每一个学生的评价必须公正。因此,面向全体学生,这是教育的最大效益。如果我们仍然沾沾自喜于升学率提高了几个百分点,始终想方设法在选择适合教育的生源, 而不是在创造培养所有学生的教育上下功夫,那么我们牺牲的是学生的利益、 教育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其中也必然包括区域发展的利益和学校发展的利益。面对每一个学生,这是教育的最高追求。使每一个学生都得到发展,是通过保证每个人的利益, 来保证民族和社会的整体利益,这是教育的最高追求。如果我们只抓少数尖子生, 忽视了相当一部分学生的发展,那么,我们就违背了教育原则和国家利益。
3、全面发展的观念(这是解决教学的目标问题)。 要正确把握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关系。没有全面发展就没有教育方向, 没有个性发展就没有创新能力。全面发展要求我们培养的学生德、智、体、 美诸方面都能正确发展,不能偏废也不能拔苗助长。 全面发展是相对而言,不是“大一统、齐步走”,而是因材施教,实施“分层递进教学”,使每个人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所发展,绝不能理解为门门功课、 德智体美样样全优,绝不能打着全面发展之旗,行平均发展之实,企图让每一个孩子同速度同质量的发展。 我们的教育一直是重共性、轻个性,这不仅影响了人才培养的质量,而且严重制约了科技创新水平的提高。有位著名的教育家曾说过:没有什么统一的先决条件,能使全体学生都获得好的学习成绩。正确地判断每个学生智力才能的不同特征及其发展潜质,这是教育智慧中极为重要的部分。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不是矛盾对立关系,而是人的社会化与个性化的统一,二者的目标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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