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不玩会计政策
(2009-05-17 19:06:46)
标签:
经济ipo会计政策夏草新股发行中国股票 |
分类: 学术界新观点 |
(本文发表在《证券市场周刊》2009年第17期)
内容简介
复旦大学的两位学者——徐浩萍和陈超对2002—2005年IPO公司的会计盈余质量作了研究,他们的文章《会计盈余质量、新股定价与长期绩效—来自中国发行制度改革后IPO市场的证据》见中国金融学术研究网。
以往的研究指出中国上市公司发行前普遍存在盈余管理行为,这些行为导致了市场对盈余错误定价以及长期绩效下降,作者以可操纵应计利润衡量盈余质量,得到了与以往研究不同的结论:没有证据表明IPO公司总体上有显著的盈余管理行为。但规模较小、成长性较高并处于非保护性行业的企业盈余质量较差,对这些公司,无论一级市场还是二级市场都能基于盈余质量因素显著调低对公司盈余的估价,使得发行价格和市场价格不受盈余管理的误导。此外,作者还发现,新股发行后两年长期绩效的下滑并不能归因于对发行前较差盈余质量的错误定价。
会计盈余由现金流和应计利润构成,其中建立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上的应计利润,是现代会计制度区别于以现金收付为基础的原始价值计量方式的关键。文章沿用大多数研究的做法,将会计盈余质量定义为应计利润的质量,用可操纵应计利润来度量应计利润质量。可操纵应计利润是指应计利润中不能被企业经济变量所解释的部分,可操纵应计利润越高,应计利润及会计盈余质量越低。
点评
IPO公司的质量历来是市场关注的热点,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随着我国证券市场改革的深入,上市公司的外部监督和内部治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发行中的机会主义行为,改善对投资者的保护,维护市场秩序,这显然是鼓舞人心的。
不过,如果就此认为IPO公司的质量(哪怕只是会计信息质量)非常高,还是过于乐观了。其实,文章中所探讨的盈余管理行为对投资者的杀伤力并不是最大的。作者用以衡量会计盈余质量的是可操纵利润指标,这种方法的基础仍然是在比较应计利润与经营现金流,并假设现金流是客观事实,而IPO公司通过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来改变应计利润,从而美化其盈利能力。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某些上市或拟上市公司的问题远比玩一玩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要严重得多。早的如2004年6月上市的ST琼花(002002.SZ),上市后仅一个月即爆出造假丑闻,证监会指出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国债投资情况与事实严重不符;最近的如立立电子,涉嫌掏空上市公司浙大海纳,最终被证监会撤销了IPO。此外,著名财务分析专家夏草于2008年还曾指责10家中小板公司涉嫌偷漏税造假上市,在当时造成了极大的影响。这10家公司是否真有问题尚无定论,但2003年初上市的北海国发,曾在上市时被夏草强烈质疑,上市后业绩急转直下却是事实,财政部有关文件证明其存在虚增利润、隐瞒负债的行为。
世事变化极快,遥想当年,现金流和现金被人们认为是真实的、难以造假的数据,而如今,现金造假的上市公司屡见不鲜,遍布中外。与之相比,学者们仍然以不变应万变,以可操纵应计利润为主要武器来衡量企业的会计盈余质量,给人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感觉,多少有些力不从心吧!
从这个角度看,夏草的奋斗是极有意义的,他在努力寻找IPO公司的一些令人不安的特征,间接地为提高IPO公司的质量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