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解读(一)
(2013-12-04 1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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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成洲新股发行改革注册制合规性审查信息披露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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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30日,证监会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这是逐步推进股票发行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的重要步骤。
解读:明确《意见》是推进核准制到注册制的过渡步骤,符合三中全会精神以及肖主席在各种场合传达的注册发行趋势信号,另一方面也说明现行的诸多制度还无法和注册制发行相配套,后续还将有更多更深入的改革,涉及《证券法》、IPO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全方位的修订,以适应注册发行的大趋势。
《意见》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取向,突出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审核标准更加透明,审核进度同步公开,通过提高新股发行各层面、各环节的透明度,努力实现公众的全过程监督。监管部门对新股发行的审核重在合规性审查,企业价值和风险由投资者和市场自主判断。经审核后,新股何时发、怎么发,将由市场自我约束、自主决定,发行价格将更加真实地反映供求关系。
解读:强调市场化改革的核心是信息披露,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是合规性审查,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从而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自我调节能力,相信投资者有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价值作出自主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逐渐改变过去“家长式”的行政监管方式,调动证券市场发展的动力,激发市场创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