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中国(深圳)创业板高峰论坛:上市公司应该公布合规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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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很多问题不是财务能反映出来的,而是平常运作中就存在着公司治理问题,这是一个过程,如果只是做一个结果的话,将来存在的问题就解决不了,退市退不了,过程又监督不了,这是很大的矛盾。
(和讯)以下是讲话实录:
涂成洲:其实退市制度以前主板就有了,现在创业板退市制度比以前是有进步的,因为它规定的更加详尽,但是我觉得现在创业板退市制度有一个问题,就是将来的操作性,就像主板的退市制度一样,刚才王秘书长也谈到了,退市牵涉的不仅仅是大股东,也不仅仅是实际控制人,还涉及到很多股民的问题,大家应该都知道,我们国家一直强调维稳,郭树清也不敢说有十家退市,只说有一两家退市,我想到真正退市的时候又要强调维稳了,因为我们国家有集体诉讼的制度,实际上西方国家都有这个制度,但实际上我们现在如果按照这个制度,你们去对一个上市公司进行诉讼的话,是不会受理的,也就是说有制度在这里,但操作不下去,我们在进行制度设计时是不是要把这些问题考虑进去?我们在这方面考虑不够,造成大家对法律的信赖度差了很多,如果这种现象不断地循环,大家不尊重规则,破坏性将会更大,所以操作性是非常重要的。
我有一个建议,退市或退市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有优胜劣汰,要使那些守规则的企业保存下来,使那些差的或者不守规则的企业淘汰出去,这是它的真实目的,怎么才能做到呢?如果仅仅靠证监会或者各个交易所去监督,政府的资源是有限的,精力也是有限的。我最近给郭树清写了一个建议,要求上市公司应该公布合规性报告,很多问题不是财务反映出来的,而是平常运作中就存在着公司治理问题,这是一个过程,如果你只是做一个结果的话,将来存在的问题我们就解决不了,退市退不了,过程我们又监督不了,这是很大的矛盾。
郭树清也对我写的报告作了批示,要求上市办、深交所、法律部对这个报告进行研究,不是他们没看到这个问题,他做了这个批示说明他们对这个问题已经有比较深刻的认识,而且我写了这个报告之后,郭主席也在很多场合提到,要由律师事务所和其他中间机构参与上市公司的监管,刚刚王秘书长说让这些企业通过市场的博弈来达到上市公司的合规运作,我想一个企业的博弈完全按丛林法则的话会有很多问题,博弈应该是有法律框架之下的博弈,这个法律框架应该由专业人士参与,不仅仅是强者为王,这个博弈应该是有一个市场规则的,这是我对退市的看法。
对于收购兼并,特别是对于创业板来讲,我们应该注意一个问题,如果一家企业经营出现问题了,仅仅靠收购兼并使它的效益发生改变,也会存在别的问题,创业板上市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强调了,它应该主营业务很突出,如果它的主营业务出问题,仅仅是靠并购来改变它的业绩,将来就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所以我觉得并购要强调它应该是同行业的并购,主营业务还是要突出。
新三板现在要推出来了,我更加呼吁新三板应该由市场来说,由市场来决定,这家企业来不来上市,不应该由证监会决定,而是引入注册制或备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