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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执业风险

(2008-08-20 11:43:14)
标签:

勇敢

执业风险

经历

深圳律师

涂成洲

杂谈

分类: 执业经历

 

1999年冬,一贸易商急迫地找到我,说自己外地工厂的厂长遭人绑架了,请我求出面救人,但是他自己又没有多余的钱去赎人,于是请我无论如何要出面去办此事。我深知这件事不好办,可当事人来求助,我没有理由推托。当然,危险是不言而喻的。

首先,我到深圳的相关机关、部门找人商议,还找来一些律师朋友帮忙,看有什么好的建议没?但得到的回答都是:“你没有必要冒险去做这件事情,律师又怎么样?司法人员都有被害的。”确实,这一年连续发生了两起司法人员被围攻的事件,还有一个法官竟在寒冬被人丢进了冰冷的河水里。”

决定了的事情就不容改变。我只身一人去了外省!刚下飞机,就有人打电话约我见面,原来是绑架者。他是怎么知道我的电话的呢?又是怎么知道我来了呢?我心中疑团重重。他们约我到当地最高档的酒店见面。事实上,能这么快和绑架者见面,却又是我求之不得的。

我们相约在酒店大堂里见面。一进大堂,就见四方桌已有三人在坐,两个扎着粗大辫的大汉和一名女士。空位显然是留给我的。刚坐下,黑大汉就先给了我个下马威:“相不相信,你一出这个酒店门就站不起来了!”他的声音有些低沉。我面无畏惧地说:“相信!但你有没有想过,今天我出了事,明天可能又会有张律师、王律师找到你们,我的当事人会找更有水平的律师来。我一个年轻律师出了事,对你们有什么好处?”一看强硬的不行,他们马上就都笑着说“开开玩笑而已,来,我们边吃边聊。”为了能顺利带走人质,我答应和他们一起吃饭。席间,女的提出要聘我作他们的律师,诱惑是开出我现在委托人给我报酬的三倍。听到这里,我想解救人质的事情有眉目了。于是,我说可以,但有两个条件:一是这件事情要处理完毕,你们把人质放了;二是不能把这件事情、我现在的当事人牵扯上。

在后来的交谈中,我了解到这名女士是当地公安局长的夫人。让人很气氛的是,他们对这一身份津津乐道。我要他们放人,他们提出要先拿钱。我说:“钱,没有带。人,你们最好在我离开后就马上放,否则,事态将是你们所不能控制的。”他们不屑一顾,发出一阵冷笑。但是我坚信我的话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第二天,我设法找到当地主管司法的市委副书记、副市长,说明情况,并与当地省公安厅联系处理此事。当时,我脑子里想到的就是怎么能让人质赶快被释放,完成当事人的委托,完全没有顾及到自己可能遇到什么危险和障碍。经过我的一番努力,人质最终被放了,还比我早一班飞机回到深圳。

我喜欢有挑战的工作,所以我选择了律师这个职业。因此,我会尽心尽力去做每一个案件,认真努力去完成每一个当事人的嘱托,哪怕明知危险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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