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化疗也致癌---化疗须慎重
(2010-07-17 21: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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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化疗反致癌
1988年的一天,一位30岁出头的干部因为扁桃体肿块来到医院就诊,结果发现患有扁桃体鳞状细胞癌,肿瘤的整个病灶大小还不到一厘米,医生当即建议其通过手术切除。一般来说,口腔鳞癌的化疗效果并不明显,但患者为了尽快治好病,还是要求进行了几个疗程的化疗。
时隔11年,1999年的夏天,他发现自己的右腋下长了一个小包块,很快长大,于是他再次来到医院检查,医生立即为他动了手术。病理检查显示,他又得了恶性淋巴癌,于是他接受了化疗,化疗的效果不错。但是在五六个月后,癌细胞转移到肝脏,患者又出现肝脏肿大。在这种情况下,肝脏失去了对化疗药物的解毒功能,导致毒性成倍增加,两个月后,他就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像他这种情况,与原来的不当化疗难脱干系。化疗药物作为一种化学药物,它在治疗癌症的同时也可能诱导新的癌症的发生。”江苏省中医院病理科赖仁胜主任说。化疗药物本身是杀癌剂,它参与了修复、调整DNA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它不一定能把握正确的方向,如果方向错了,就可能形成新的细胞突变,导致其他癌症的发生。这种情况甚至可能发生在十几年以后。
南京市第一医院肿瘤科的曹秀峰主任称,长期接触某种化学制剂本来就是导致癌症的一个因素,而化疗药物是毒性很强的化学物质,自然也有致癌作用,如乳腺癌患者长期使用某一种化疗药物可能导致子宫内膜癌。“几年前,有个护士刚到肿瘤科,不小心滴了一点化疗药物到手背上,结果整个手背的皮肤都烂了,你说它的毒性有多强!”他说,事实上一些化疗药物在说明书中就有明确的标注,“长期使用可能导致某某癌症的发生”等类似的字样,但因为很多癌症病人的五年生存率只有20%左右,因此这方面的病例并不是太多。
化疗药物的毒性主要表现在近期和远期两方面,近期的毒性表现在三个方面,即对血液系统(血小板、白细胞、红细胞降低)、神经系统(头痛、身体疼痛等)和循环及消化系统(食欲不振、呕吐及心脏功能异常)的影响;而远期的毒性主要是致畸、致突变作用,生育时可能使下一代有缺陷,或者患者发生新的癌症,比较多见的是导致造血系统的肿瘤,如白血病,淋巴瘤也很常见。
既然有导致新的癌症的风险,癌症患者还要化疗吗?这就需要医生综合评判。
化疗是一把双刃剑。肿瘤的治疗是综合性治疗,需要将手术、放疗、化疗、免疫治疗、中医中药治疗五个主要方面结合进行,是否化疗要根据病人的病情确定,要进行规范化治疗,比如当肿瘤还没有出现淋巴转移,病灶尚局限在黏膜层时,一般不主张进行化疗。但目前有个别小医院存在盲目上化疗、过度化疗,甚至将病人化疗致死的情况。如果能早期发现癌症,早期切除就不一定要化疗;当晚期肿瘤病人生命垂危时,挽救其生命、提高其生活质量才是第一位的。
文汇报09.10月的评论文章:
手术放化疗治癌或致癌 应边灭瘤边"驯"残瘤
遏止疯狂生长的癌细胞,手术、放疗或化疗无疑是患者的不二选择。然而,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这些司空见惯的癌症疗法有可能加速癌细胞的扩散。在昨天由中国工程院与上海院士中心共同举办的“2009医学前沿论坛”上,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肝癌研究所所长汤钊猷院士呼吁重视传统疗法可能带来的反作用,“它们既可以治癌也可能致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