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车不属营运”符合简政放权思维
(2015-11-09 09: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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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车不属营运”符合简政放权思维
王传涛
11月7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徐文强表示,本次改革明确为小客车合乘正名。“私人小客车顺路拼车的分享模式,我们定义为合乘,它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属于运营范畴。”“本次征求意见的管理办法,调整的范围是营运性质、以盈利为目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对于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顺风车合乘不在管理办法调整的范畴之内。”(11月8日澎湃新闻)
出租车行业到底如何改革,恐怕交通部门不久之后就会结合征求意见情况给公众以更加明确的答案。不过,不容乐观的或许是,私家车进入出租车行业的门槛仍旧会非常之高,而专车也不会获得上路巡游权利,这些内容基本不会发生什么改变。
但通过征求意见以及公开讨论,有一些话题却似乎越辩越明。比如,关于顺风车或者说拼车的问题,通过一轮又一轮的讨论,现在交通部几乎有了这样的态度——顺风车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属于运营范畴。应该说,这是公众希望听到的一个官方声音,既对于解决百姓出行难问题是利好,又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也必然是一件好事。
顺风车或者说拼车以及网络拼车,到底合不合法,现在亟需交通部相关负责人这样的公开表态。长期以来的官方态度是,只要是私家车就严格被限制营运。也正因此,几年之前,甚至有地方出现过恶劣的“钓鱼执法”事件。然而,随着私家车辆的爆增与油价的高企,之如道路拥堵、出行成本高、高峰时段用车紧张、公交线网不完善等客观问题也都集中表现了出来。此时,避免“一人开一辆车”现象,完全符合绿色环保的行政本意。
在解决拼车是不是合法问题上,北京走在了全国的前列。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北京市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私家车合乘将不再被认定为“黑车”或非法营运。应该说,北京为其他各个省市推进拼车合法化或者是顺风车合法化问题上可谓提供很好的镜鉴作用,更能为交通部这样的顶层意见提出者与具体落实部门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案例。
现在,交通部门能够清楚地认定拼车包括网上顺风车不属于盈利或营运性格,体现的是中央政府一直强调的简政放权的行政思维。虽然在事实上,“黑出租”与顺风车载客是不是盈利很难界定,也需要进一步制定详细的规章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更需要一些基层部门严格执法查缴黑车,但这样的官方表态仍然给了无数市民吃了一颗定心丸,不仅体现了法不禁止即自由的精神,也体现了政府部门尽可能地将权利让于市民的基本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