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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传涛
端午小长假期间,外出旅游的人数增加,景区门票价格又一次受到关注。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至少有7地超过20家景区纷纷表示涨价。其中不乏公开违规涨价,有景区为了规避监管则实行“打包加价”。据了解,从今年10月10日起,麦积山风景区的门票价格将从70元上调至旺季110元,上涨达57%。7月21日起,莫高窟门票价格将从160元提高到260元。此外,一些地方性小景区的违规涨价也在频频发生。(新华社6月22日)
只要有小长假,就离不开旅游;只要有旅游,就离不开景区涨价、旅游服务质量差等新闻。而端午节过后,又有一大波景区将要涨价,这也引发了全民吐槽。面对景区的涨价“热潮”,笔者只想问一句,地球人还能不能挡得住我国景区的涨价行为?抑或是,涨价就涨价吧,咱能不把价涨得那么猛吗,非得要一口气吃成胖子吗?
2007年,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除了明确了“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的调整频次不低于3年”之外,还规定了涨幅:门票价格在50元以下的,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35%;50元至100元的,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30%;100元至200元的,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25%;200元以上的,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15%。现在看来,发改委的这一通知已经被全国各地的景区所嘲弄:一是“3年涨价”已经成为一种报复行为;二是只要是涨价便没有遵守通知规定涨幅的。
而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旅游法》
除了涨价,我国景区的门票价格从来都没有透明一说。更多的是,景区的门票收入往往被旅游开发公司、政府部门层层截流,反哺于景区维护和建设只是其中很少的一部分。也正因为如此原因,我国景区几乎没有免费一说,而且,就像我国绝大部分路桥的收费站一样,还有“再涨价500年”的架势。
有政府法令而不执行,有专业的《旅游法》而不依法甚至是公然违法,地方景区以及背后的旅游开发公司已经完全把景区变成了套现的工具。现在,我们常讲,“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有权者不可以任性”,但对于景区涨价的权力而言,什么时候能关进《旅游法》及相关政令的笼子,仍然是一个很难想象的问题。在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语境里,这着实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
仅靠涨价或能为某一景区带来短期利润增长及地方收入增加,但是无法形成良性循环,最终只能让游客们望而却步。当下,境外游已经非常火热,境外游的低成本,已经较之于国内旅游形成了很强的竞争优势。如果国内旅游市场仍然只靠涨价这种杀鸡取卵的办法来经营,除了违法之外,更可怕的可能会让广大游客在用脚投票的过程中失去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