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比普及“减量不减产”更重要的是监管

(2015-04-15 09:20:39)
标签:

化肥

农药

食品安全

张桃林

农药残留

分类: 我的时评文章

比普及“减量不减产”更重要的是监管

来源:中国网 2015-04-15

在全面加强依国治国的当下,公众乐见于食品安全问题“有法可依”。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接下来,公众期盼的是有法必依和违法必究。而只有法律法规才能帮助相关从业人员真正建立起红线意识。

作者:王传涛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有关情况。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表示,化肥使用这几年比较多的是果树和蔬菜,果树和蔬菜这几年面积扩展较快,施肥量比较高,而且超出了安全水平,将来在这些方面要作为重点进行削减。张桃林表示,无论从理论、实践、从国际国内的经验和做法来看,完全可以做到化肥农药减量而粮食不减产。(4月14日中国新闻网)

在食品安全屡屡出现严重问题的当下,农业部承认“我国化肥农药使用量较高超出安全水平”的事实,对于公众而言,可谓既高兴又欣慰。要知道,就在几天前,山东即墨十几名市民还曾因食用某地销售的西瓜导致中毒、胎儿不保的事故。这说明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早已认识到了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这一严肃问题,继而,出台一些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约束或限制对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也应该是可以期盼的事。

坊间曾有这样的传闻:种什么的从来不吃什么,即自己种的蔬菜水果都只买给别人。而对于化肥和农药残留的过量问题,当下我国老百姓已经想出了许多“生活小高招”。比如,反复清洗,该削皮的削皮,不该削皮的也要削皮,再比如,许多家庭专门只挑有虫子咬过的果蔬食用,对于长相好看、没有虫咬痕迹的,都是“一票否决”。

在新闻发布会上,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提到了一个很重要的常识——无论从理论、实践、从国际国内的经验和做法来看,完全可以做到化肥农药减量而粮食不减产。当然了,普及这一常识需要大量细致的工作。比如,对于广大农民而言,认识到“化肥农药减量而粮食不减产”需要一个过程。毕竟,用过量的农药和化肥,是能够确保农产品得到一个好收成的,让广大农民冒着减产的风险去降低化肥和农药的用量,并不容易。同时,这还需要相关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不断修订一些农药及化肥的行业标准,与国际接轨,降低有毒物质剂量。

除此之外,笔者认为,更重要的应当是对于有毒农产品要进行有效的监管,必要时,也可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问责甚至是刑罚。2001年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中第44条明确规定,“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农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143条规定,对销售“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此之外,201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食用农产品纳入食品范畴,将生产、加工、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食品生产经营的全链条纳入法律法规,弥补了之前对于违规使用农药的法律空白。

在全面加强依国治国的当下,公众乐见于食品安全问题“有法可依”。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接下来,公众期盼的是有法必依和违法必究。而只有法律法规才能帮助相关从业人员真正建立起红线意识。记得去年两会上,李克强总理谈及食品安全问题时,提到了“三最”原则,即“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因此,解决化肥与农药残留过量问题,就不应该离开强有力的监管与处罚。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