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书记自称“弱势群体”是矫情
(2014-12-05 09: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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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书记自称“弱势群体”是矫情
王传涛
9年前,广东湛江吴川市樟铺镇政府副镇长陈某亮等人到车头村与该村群众拆除了陈康信的木器加工厂。当日下午,该村群众又拆除了陈的另一栋混合结构两层房屋。9年后,吴川市人民法院近期作出的一纸判决:因行政违法,樟铺镇政府赔偿该镇车头村铺仔村村民陈康信财产损失人民币133293.6元。樟铺镇党委书记许剑桢说现在镇政府的人是弱势群体。(12月4日《南方农村报》)
村民提行政诉讼,镇政府败诉——在基层政府层面,这是相当具有警示意义的。原来,镇政府是可以输给老百姓的。也难怪一位镇党委书记发出“镇政府的人是弱势群体”的感叹。可是,经此一案,当地镇书记就断言自己是弱势群体了,未免也太矫情了。
必须要承认的是,随着《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等约束行政权力的相关法律出台并实施,民告官成了可能。即政府部门以及相关官员也容易站在被告席上,而普通人民群众也可以站在原告席上。但是,这些法律的存在与实施,就目前的状况而言,并不算乐观。
具体到樟铺镇这起案件,也难以验证镇政府工作人员就是弱势群体。一者,村民陈康信打赢这场官司,用了9年时间,人生有几个9年?这9年,他又花费了多少心思?这9年,他的幸福指数如何?二者,陈康信已的官司,历经行政诉讼、行政判决、行政裁定、行政赔偿、损失认定、强制执行……几乎囊括了行政违法案件的所有元素,这也证明了陈康信的艰辛与不易。
反映在数字上,我国民告官的胜诉率非常之低,并且,近年来更是呈现出连年下降的趋势。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王振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我国行政诉讼有个特点就是原告的胜诉率即被告的败诉率低,10年前被告败诉率占30%左右,近年来下降到10%以下,有一些省份甚至只有2%。”此外,还有一组数据显示,行政诉讼的上诉率是最高的,申请再审率也是最高的,大概是民事和刑事的6倍和8倍,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行政案件件件上诉。由是观之,政府与百姓哪个强势,不言自明。
或许有人认为,行政诉讼率的下降是因为当下权力与官员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必然,公务员的素质也较之以往有了较大的提高。应该说,这样的观点,并不能成立。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固然会使行政诉讼的案件总数减少,但这与胜诉率没有关系,也与上诉率没有关系。因此,镇政府相较之普通村民,体现在行政诉讼问题上,还仍然是强势的,至少告赢镇政府是很难的事。
因一次败诉,镇领导就说自己是弱势群体,这很不恰当。相反,让公务员、政府机关尤其是领导干部成为弱势群体,让“民告官”的胜率提高一些,我国还有很远的路要走。值得期待的是,《行政诉讼法》在颁布25年后作出了首次修订,在立案、判决等方面做出了一些新规,或许,这可以让官员群体的地位相对于百姓而言越来越弱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