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共政策裹挟和绑架的婚姻大事
(2014-11-11 08: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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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被政策裹挟的婚姻与自由
被公共政策裹挟和绑架的婚姻大事
王传涛
“最近离婚的明显少了。”几位常年在婚姻登记部门办证窗口工作的一线人员,如此描述最近三个月感受到的变化。工作人员更直观的感受是,变化背后,应该和8月9日郑州市取消房屋限购政策有关。郑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相关数据显示,郑州市9月、10月的离婚量比8月减少,和2013年同期相比也少了。数据显示,郑州某区离婚人数三个月“三连降”,8月为490对,9月为446对,10月为404对。(11月10日《大河报》)
在“光棍节”里讨论婚姻尤其是离婚率,是一件饶有意义的事。如果离婚率上升,许多家庭都会有对“围城”的焦虑与担忧;而如果离婚率下降,则似乎预示着“家合万事兴”和家庭幸福指数的上升。可喜的是,因为“限购令”被取消,郑州的离婚数量出现了“三连降”。而“三连降”的背后,自然隐藏着家庭的和谐和生活的平静。
婚姻,是自由的。这是《婚姻法》的最主要精神。无论结婚还是离婚,都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和权利。然而,令人不安的是,婚姻和家庭还往往成为某项公共政策的寄托纽带,此语境下,政府出台的公共政策也便在婚姻中起到了硬性的作用。在房产“限购令”之下,每个家庭只允许买两套房的现实,让许多有经济条件的家庭去思考如何才能为孩子购置一套在学校附近的第三套房,摆在眼前的现实只能是,政策如果不变,夫妻只能离婚。
各地“限购令”出台之后,我国离婚率陡然上升。尤其在2013年,离婚率更是陡然上升。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3年全国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350.0万对,比上年增长12.8%。与此形成对比,2013年登记结婚的人数仅为离婚总量的3倍,即只有1300万对。也就是说,每当有3对新人登记结婚,就会有1对旧人宣布离婚。至于个中原因,虽说离不开现代商业文明之下人与人交际的复杂性,但谁也不能排除公共政策对于婚姻危机的直接影响。
婚姻大事,不可儿戏。固然,有许多家庭因为想多买一套房而离婚,之后又复了婚,可是,“假离婚”变成“真离婚”的悲剧却比比皆是。在法律意义、形式意义上的离婚,只有“真离婚”而没有“假离婚”一说。而这样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每一个人身边。我的一位亲戚为了要二胎,约定和妻子离婚,结果妻子在离婚之后,迅速选择出嫁,而此时这位亲戚的房子、孩子都被判给了原配夫人。最终落得一个妻离子散财也散的悲惨下场。
对于汹涌而来的“离婚潮”,有地方民政局人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此,如南京鼓楼区民政局者,还出台了“离婚限号”的措施,说今天只能离几对,排队来晚了的,就不能在今天离婚了。这样的措施,自然是善意的,也可能理智者明天就不选择离婚了。然而,或许可以思考的问题是,如果买第三套房是“刚性需求”,则离婚势必会变成“刚性需求”。
离婚势必会变成“刚性需求”,在这现代社会里,太过搞笑了吧。可是事实就是如此。我们每个人的自由与权利,似乎无时无刻不受公共政策的影响。可悖论却是,我们的主流价值观总是教育我们要保持家庭稳定、婚姻和谐,既说婚姻是修行,又说婚姻是契约,可公共政策出台时,却根本不管这些,似乎为达到某种目的,根本不考虑老百姓的离婚成本和正常生活。
公民社会之中,权利不容打扰,婚姻自由不容侵犯,百姓的正常生活,受到公共政策的影响越小越好。然而,朝秦暮楚的公共政策,却经常性裹挟绑架着私有权利时而向前行进,时而恢复原状。不客气的说,这样的现实很残忍、很无情。
载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