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乞丐的“鬼魅人生”无需复制
(2014-07-26 07: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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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乞丐的“鬼魅人生”无需复制
正视职业乞丐成功背后的“鬼魅人生”
王传涛
近日,苏州市救助管理站副站长惠志华撰写了《试析苏州市职业乞讨群体现状》报告,从人数变化、性别年龄、出现规律、流出地区、乞讨所得等多个角度剖析了在苏州进行职业乞讨人员的真实状态。报告称,职业乞讨人员每天的收入大约能有四五百元,每月的收入起码过万;救助站工作人员甚至从一些乞讨人员身上发现两本房产证及港澳通行证;到了时令季节,大闸蟹也是职业乞丐桌上的“常客”。(7月24日澎湃新闻)
世界上有两种乞丐,一种是为了生存的乞丐,另一种是为了生活的乞丐。
前者往往是真真正正的乞讨者,他们乞讨的目的为了填饱肚子,为了能够继续活在这个世界上;后者往往境界高些,他们没有衣食之忧,但却陷入了另外一个困局——希望借乞讨发家致富,至少是回老家盖洋房,江湖有言,“城市是天堂,马路是钱庄,讨完三年饭,回家盖新房”。听起来,还很励志。
更为励志的,自然不只是“回家盖新房”的豪言壮语,而是那些已经扎根在城市的职业乞丐。加上报道中提到的标配——两套房、每天收入四五百甚至更高、天天大闸蟹,让许多城市里的屌丝与撸瑟,顿时找到了新的生意经与生存门道,从而产生了柳暗花明的快感,哭着喊着要辞职去当职业乞丐。就像是他们能够放下自己的小资基因与白领情结,能够躺在炎热的大马路上、勇敢地接受路人的白眼与“嗟来之食”似的。
职业乞丐,再为成功,赚钱再多,不过也是这个社会里的非正常人。他们必须把人格掰成两半用,一半写满了卑微、凄惨和孤独,另一半则写满了骄傲、优渥与所谓的尊贵。人格的分裂、生活的分裂乃至于做人的分裂,不会让这个群体感觉到幸福。他们就如同官场里那些一面谈反腐,一面真腐败的官员一样,内心对社会爱心、公平正义和道德良知已经完全麻木。即便你用针去扎他们的肉、扎他们的心,也根本没有任何条件反射,也不会针出一滴血。
一个生活体面且有尊严的人,即便拿着不如职业乞丐的月薪,也断然不会羡慕乞讨者的所谓成功。他们必须要研习《乞丐的自我修养》,他们每天都在装与不装之间度过一半是明、一半是暗的“鬼魅人生”。而这样的人生,自然不是你想要便能要的。即便前途无量、钱景开阔,你是否已经有勇气放弃当下的所有去与他们为伍了呢?
客观来说,乞讨是文明社会必须要肃清的一种丑陋现象。这个丑陋,不是说乞讨人之于市容市貌的影响是丑陋的,而是一个文明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的社会之于部分百姓温饱、收入过低问题的现实丑陋。如果一个社会仍然存在大量的乞讨现象,除了经济上确实存在“底子薄”的问题,我想就是社会救助体系与收入分配机制的“硬伤”问题了。
职业乞丐,也是乞丐;他们必须依存于真正的乞讨现象。从理论上讲,只有社会更加发达了,贫困不留死角了,整个社会的收入水平达到所谓的中等发达程度了,乞讨现象才会自然而然的消亡。职业乞丐,也才会自动消失。即便职业乞丐,算得上是一门职业,也完全没有什么稳定性而言。从这个角度讲,我们更没有必要去羡慕这样的人生。
消除乞讨现象,必须要求政府和社会建立起真正发达而健全的救助体系。而不仅仅是废止“收容遣返制度”这样的恶法,更主要的,它能够让真正的乞讨者都能找到衣食无忧的家园,能够让仍然处于贫困和温饱线上的山区人民拿到一些微薄的额外收入。只有这样,一个社会才不会出现为了生活和生存而出卖人格和尊严、不顾体面与舒适并消耗社会爱心的职业乞丐。
载春城晚报、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