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王服之
王服之 新浪个人认证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9,708
  • 关注人气:4,896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食品安全法:“史上最严”应成“事实上最严”

(2014-06-25 08:22:34)
标签:

房产

食品安全

监管制度

问题

专用词

分类: 我的时评文章

食品安全法:“史上最严”应成“事实上最严”

王传涛

近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草案总体思路是,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建立最严格的各方法律责任制度。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手段,对违法生产经营者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对失职渎职的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实行最严肃的问责,对违法作业的检验机构等实行最严格的追责;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624日《京华时报》)

 

今年35日,李克强总理向全国人大作《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三个“最”字,体现出了新一届中央政府对于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态度和决心。而今,食品安全法面临大修,并且其中几处使用了“最严格”的措辞,这给了公众以很强的信心。

 

“史上最严”食品法典很快成为了本次修法的一个专用词。而且,这个最严格并非只是说说。你看,最严格的监管、最严格的责任追究、最严格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最严格的追责都分别用在了监管制度和安全体系或标准、食品加工生产者、监管部门及官员等不同群体身上。可谓多拳出击,拳拳到肉。

 

然而,一个不能忽略的现实时,史上最严,只是一个针对于过去的说法。而且,我们从来不缺少“史上最严”。以“史上最严”为修饰语的法律法规,可谓每隔几天都能出现,比如,北京市前段时间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再比如,那些让人看到眼花的房地产调控规定。但是,诸上“史上最严”的法律法规中,真正能够解决问题的,却聊聊无几。那么,对于“最严格”的食品安全法,会不会同样面临“只是喊得响亮”的问题呢?

 

在“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反复较量过程中,权力监督必须要在方方面面做好更加充分的准备;而且,食品安全问题涉及领域之多、涉及行业之广,也预示着,打造或重建食品安全领域的公信力是一个极为系统而复杂的工程。只有做到“事实上最严”,我国当下的食品安全问题可以谈及彻底解决。

 

而“事实上最严”,笔者认为,离不开三项内容。一是,事实上的监管与问责、追责最严,这既需要权力受到制约,也需要食品监管在人力和检测硬件设备等方面的高投入;二是,相关安全标准最能够与世界接轨,与时俱进,及时提高,一项食品不能在外国有毒到了我国就没毒;三是,食品安全还离不开环境保护,要对土壤和水污染问题进行整治,更要对污染企业进行处罚,这样才能保证粮食和蔬菜基本安全性。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食品安全问题,也应该从每一个细枝末节做起。我们期待“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早日面世,更期待“事实上最严”的监管制度能够早日确立。

 

载济南日报 。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