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抄袭,大学就需要“一票否决”
(2014-05-08 21: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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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教学工作敏感话题态度还是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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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聘抄袭教授是大学最应有的态度
教授抄袭,大学就需要“一票否决”
王传涛
记者从重庆师范大学获悉,该校对近期网络举报教师张世友学术论文涉嫌抄袭一事进行了调查,并根据相关规定,做出决定:解除张世友教授岗位聘任,撤销其校内所有学术职务和学术称号,调离教学工作岗位。据了解,接举报后,重庆师范大学立即责成相关部门按照教育部关于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建设的规定以及学校有关制度,启动调查程序并得出调查结论:张世友同志的部分学术论文存在抄袭、引用过度等学术不端与学术不规范行为。(5月7日华龙网)
解聘抄袭的大学教授,虽然在价值层面义正言辞,但在我国是极为罕见的。因为抄袭而遭到大学解聘的案例,几乎不存在。即便是那个被方舟子举报过多次的肖传国,也只是因为“雇凶殴打方舟子”涉及到刑事案件并被判刑而被校方解聘的。也就是说,仅仅就抄袭行为而言,如果没有什么超生、打人等出格行为,大学里的“抄袭教授们”最起码还是能够混碗饭吃的。
一个教授,有没有抄袭行为,有了涉嫌抄袭行为之后又应该如何处理,大学管理层必须要有明确的态度。然而,就是这个态度,却在我国大学体制“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的理念指导下演变成了中庸的犬儒哲学。从根源上讲,笔者认为这也是大学校领导不希望自己站在舆论风口浪尖、消弭社会舆论甚至于谋求稳定、维护团结的“政治需要”。
具体来说,通常情况下,大学教授一旦被举报,校方要么装聋作哑,充分发扬“沉默是金”的风格,并装出一幅不食人间烟火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神仙样子;要么选择隐晦地回避敏感话题,把大学教授的抄袭行为抡圆了说成是“借鉴”和“引用过度”之类;要么就干脆当起“和事佬”,让被举报者向举报者道歉了事。即便是举报者铁证如山,证据确凿,在许多大学管理层那里,也容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于是乎,“引用过度”成为了大学校方在处理此事时最喜欢用的一个词。此词的威力,不亚于万能而力量无边的“临时工”。
最近几年,国际上发生的几个故事告诉我们,抄袭问题不是小事。即便最终未完全被定性为抄袭,因为卷入了丑闻,当事人也应该请辞。第一个故事是,有大学曝光匈牙利总统施密特·帕尔的博士论文涉嫌抄袭,很快总统施米特先生便辞职了;第二个故事是,雅虎公司CEO汤普森因在背景调查中被发现计算机文凭造假,汤普森很快宣布道歉并辞职,并声称愿承担一切责任;第三个故事是,德国前国防部长古滕贝格也因论文抄袭而下台。
足以见得,论文抄袭,是很严肃的事情,在价值评判上应该人人喊打,无论是总统,还是部长,还是企业老总,都应是“零容忍”加“一票否决”。对比而言,涉及学历造假的企业家如唐骏者,涉及抄袭海外研究成果的肖传国者,则显然被无底线宽容了。
有人说,大学应该是这个社会价值溃败的最后防线,因此,无论是名牌大学,还是一般性的地方性学校,无论抄袭是院士还是普通讲师或一般大学生,都需要学校管理者明确自己在打击学术造假方面的责任和态度。文凭、论文等的背后是社会信用的沦丧,只有加大对造假者的惩处力度,增加造假抄袭者的“犯罪成本”,让抄袭和造假者身败名裂,社会才可能更加诚信。
载《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