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权力”比“限购车辆”更紧迫
(2013-12-17 09: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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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权力交通拥堵理由城市交通也就是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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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权力”比“限购车辆”更紧迫
王传涛
12月15日晚19:00,天津市政府突然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以及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也就是“限购+限行”。至此,我国已经有北京、上海、天津三个城市对汽车增量实施了限制措施。但对于此次突然在周末晚上宣布的限号措施,不同人群反应各异。(12月16日《京华时报》)
雾霾,容易让每一位居住在城市的人报怨汽车尾气带来的危害;堵车,更是让人容易质疑“家家都能买得起车”这样一个看似美好的时代所附带的“城市病”。此语境之下,每一座中型以上的城市的管理者和决策者,便都会产生一颗限行限购的心。理由是,你看,北京、上海都实行了限购……
没有缓冲期,没有试验,没有预先的通知,一切的一切,都来得异常迅猛。有网友说,“15号夜间出政策,16号开始车牌有偿,政府当天津人民是电脑固件升级吗?”更有网友直接认了怂,“算你狠!”也就是这个原因,天津市的二手车市场和4S店,在15日晚上灯火通明,恍如白昼。而“抢在最后5小时购车”,也成为了这个城市最有特色的汽车交易现象。
被政策裹挟的人生,总让人悴不及防。一项公共政策,能把市民从周末晚上的休闲生活中叫出来,并且让广大市民削尖了脑袋往汽车交易市场中钻,无论4S店中有没有优惠,无论这座城市有没有车展,这都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在政策落地之前的几个小时里抢购上一辆车,就是万幸。
不尊重民意的公共政策,不可能是好政策。坦白讲,限行也好,限购也罢,都不过是正常的城市交通管理政策。制定这些政策的目的,也一定是为了保证城市的空气质量和交通通畅。可是,任何一项公共政策,都关乎市民们的切身利益,关乎大家的正常生活。因此,公共政策从制定到实施,就必须要有民意的参与,也必须要有时间的缓冲和相关工作的试点。否则,就会对民意和民愿构成强奸。
天津市相关部门宣称,限购的理由主要出于是“控量”、“防堵”、“治霾”三方面考虑。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2年,天津市机动车保有量由120万辆增加到236万辆,市区主要交通节点已发生了较为严重的交通拥堵。可是,车辆超过200万辆的城市,并不在少数,贸然实行限购加限行的却只有天津。而且,城市的公共交通建设、道路改造,又是不是没有潜力可挖了,交通管理是不是存在混乱现象,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汽车限行也好,限购也罢,都必须以建设发达的公共交通为前提。如果没有发达的公交体系,城市中也缺少专门的自行车或电动车车道,则对汽车进行贸然的限行或限购,就是一种懒政,如果再不考虑民意和民愿,给老百姓一个措手不及,出台一些类似于“半夜鸡叫”式的政策,则完全是一种暴政行为。
车辆的出行,固然应该得到限制。但是,比汽车出行数量更应该得到限制的是,现在仍然不尊重民意和民愿、想怎么做就怎么做、随时出台政策绑架公共利益的公共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