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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猛于虎”已经不是传说

(2013-12-02 10:23:42)
标签:

公众

被罚

无底洞

地方政府

到了

杂谈

分类: 我的时评文章

“罚款猛于虎”已经不是传说

王传涛

1114日,在河南永城,一辆大货车被运政、路政部门相继罚款。司机称在出示了月票(每月给路政3000元)和年票(每年给运政3000元)后,路政部门仍要罚款,女车主求情未果,当场服剧毒农药自杀,现在仍在医院抢救。接受记者采访时,执法人员称是正常执法,不清楚女车主是否喝药。(121日《京华时报》)

 

罚款猛于虎。看到这则新闻,我首先想到了《礼记》中那则人人皆知的故事——苛政猛于虎。孔子路过泰山见有妇人哭,妇人说“我的舅舅、丈夫、儿子都被老虎吃了”,孔子问,为什么不离开有老虎的地方?妇人说,“无苛政”。孔子遂说,“苛政猛于虎也!”。而今,面对无底洞一般的罚款,河南的这位女车主选择了自杀,足以见得,“罚款猛于虎”在当下已经不再是传说。

 

无车不超载——这是一个原因,也是一个现象,更是一个结果。对车主和司机而言,这是一份沉重的民生答卷,许多车主和司机面对深不见底的罚款,几乎被压到窒息。和这位贷款60余万元买两辆车跑运输、仅跑半年却被罚款20余万元的女车主的遭遇一样,许多车主和司机也正在面临着这样苦不堪言的生存压力。从反面说,对于交管部门而言,这是一块块肥而不腻的肥肉。“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的“三乱”问题,虽然年年在喊打,但在无本万利的“执罚经济”面前,公权力向来少不了一颗自肥之心。

 

“罚款年票”和“罚款月票”告诉我们,执罚权力的“寻租行为”是可以无耻到极致的。而交了年票和月票,没有打点好领导,也要进行处罚。年票和月票默许下的“合法超载”,与无限次数的再罚款,让物流营运的压力越来越大。于是乎,在物流领域,产生了这样一个“越罚越超”、“越超越罚”的循环现象:不超载无法营利,而超载又会被罚款,增加的成本只能通过拉更多的货来降低成本……如此循环下去,让我们看到了那一辆又一辆严重超载的大货车。

 

超载当然要治要罚,可是,公共权力当然更需要进行有效的监督。在现有的财政供养体制与权力运行方式下,“吃财政饭”已经满足不了许多手握执罚权力的公职人员的贪欲,而众多地方政府也不约而同地选择以“财政返还”、“超收奖励”等激励机制来刺激“执罚经济”,到了年终岁末,许多地方政府甚至要给一些交警、路政和运政部门定下“罚款任务”。面对利益的诱惑和上级的压力,执法部门怎能不巧立名目,巧取豪夺?

 

执罚经济,是一种严重落后于现代社会文明的创收方式。不仅加剧了民生负担,而且,让执罚人员变成了活生生的“强盗”和“土匪”。中央党校校委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曾撰文指出,2009年,进入预算内的收费罚款收入为8962.2亿元,有统计的预算外收费罚款收入大约为7900亿元,而无统计的预算外收费罚款收入估计在5100亿元左右,共计约为21962亿元,超过税收的三分之一。4年之前,数据如此丰满;4年之后,一起自杀事故,盖过了所有华丽数据。

 

感谢TV。我已经不是第一次看到央视新闻关注乱罚款现象了。但是,对于媒体监督而言,永远存在一个尴尬的悖论——“媒治”的强力,就是现实社会之中的“没治”。公众很想问一句,乱罚款已经到了“猛于虎”的地步了,这“三乱”问题还有没有治、能不能治?

 

特约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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