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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300元

(2012-12-13 10:21:11)
标签:

实施细则

方式

公务员

笼子

开除处分

杂谈

分类: 我的时评文章

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300

王传涛

在现代国际社会,各国反腐败的方式形形色色,然而不管采用哪种方式,一部《反腐败法》的制定都被视为是必不可少的。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认为,《反腐败法》应有这样的内容:关于公务人员接受礼品范围及其最高限额的规定,考虑到我国的国情,建议将我接受礼品的最高限额规定为300元人民币。(《人民论坛》 1211

 

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300元。真的没有想到,广告词中前后矛盾、影响恶劣的句子,还真得能被一些专家拿来利用,并且,还要求写入《反腐败法》。坦白讲,在贪官数字进入亿元时代的当下,收礼限300元,确实给人以一种“两袖清风”的感觉。可是,公务员只收300元的礼品,就是所谓的廉政社会常态吗?权力腐败就能得到遏止吗?

 

300元人民币,是多是少,对于不同的人而言,会有不同的答案。让一位西部山区的农民和政府官员来作比较,相信就会有天上与地下的解读。且不说,现在的行贿之人,好不好意思把300元钱拿出手,关键的问题是,在贪欲面前,最管用的只有制度,而不是一个300元年松紧带。

 

退一步说,当下制度之中,并非完全没有这样一条“礼金最高限”。2005年发布实施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中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或者介绍贿赂尚未构成犯罪的,数额不满500元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数额在500元以上,不满1000元的,给予记大过至降级处分;数额在1000元以上的,给予降级至撤职处分;因行贿或者介绍贿赂致使国家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给予撤职至开除处分。可是,到现在为止,我们也没有看到公务员因为贪污或是接受了500元的礼金而受到处分的消息。

 

反腐要动真格的,就要建立的是“零容忍”的防范体系。而不是围绕在300元和500元这样的松紧带上较劲。根本的问题在于权力能不能得到约束。如果权力这只老虎被关进了笼子,那么,公务员只会存在贪与不贪的问题,而断不会出现贪多贪少的概念。如果权力得不到约束,能够轻轻松松贪污300元,则就会很快突破这个最高限。再高的钱款,都可以分成N300元的小数字来分解。再小的赃款都挡不住次数的累加。而300元,或许就是那个可以让大堤崩溃的“蚁穴”。

 

公务员“收礼限300元”是荒唐的反腐逻辑。这样的反腐逻辑,不是在反腐,而是在纵容贪污腐败、职务犯罪和权力寻租,是给所有的腐化行为找一个合理的突破口或者是避风港。而反腐的目标,只能建立一个“零容忍”的、一个“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反腐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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