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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个被强拆的家庭都有武术达人
王传涛
霸州市城区某村正在开发拆迁,一户沈姓居民与登门动员拆迁的人员发生争执进而动武,由于户主夫妻与儿子都学过武术,竟陆续打倒7名拆迁人员,造成一人轻伤,目前该案正由当地警方侦办。(《燕赵都市报》 11月28日)
唱衰功夫,已经成了当下社会的主调。前有太极传人闫芳的“舞蹈推手”视频,后有某全国武术冠军被邻居用菜刀砍死,之前被影视剧已经神化的“中国功夫”正在遭遇着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功夫只有花架子”正在成为一个结论。然而,这个问题似乎出现了转机,一家三口用功夫将七八名强拆人员打倒在地的视频似乎在宣告,中国功夫仍然有可用武之地,尤其是面对强拆之时。
可是,不是每个家庭都有习武者。即便有习武者,也不一定能有以一敌十、将进行强拆之人打翻在地的真功夫。要知道,这些进行强拆的人都足够强大,要不然,也不会上演“用燃烧瓶阻击”之类的对阵架势,更不会出现“推土机下死人”、业主“自焚”之类的悲剧。因此,面对强拆,不是所有的家庭都能做到如霸州市城区这个家庭这样幸运,许多无力的家庭在暴力面前,更多的只能选择妥协。
功夫维权,说起来看起来都有一种“过瘾”的感觉。像极了李连杰、成龙的功夫大片。但是,说白了,功夫维权不过是“丛林社会”之中解决矛盾和纠纷的方式。在法治文明还算发达的现在,功夫维权的负作用也十分明显:整个社会解决和处理问题的方式会进一步寄托在暴力基础之上,整个社会距离理想的法治状态将会越行越远。即便每家每户都习武,也最终向义和团一样走向没落。
在法治社会中,面对强拆,维权的方式只能有一种——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2011年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誉为“新拆迁条例”)开始实施。“新拆迁条例”不仅进一步让行政强拆退出了历史舞台,而且明确了被拆迁人的知情权、参与权,更明确了市场化的补偿标准。但是,强拆并没有因此而退出历史舞台。前几日,知名音乐人左小诅咒的老家就面临着强拆,若不是他的名人身份让个人愤怒变成“公愤”,他的老家相信早就成了一片废墟。可以看到,“新拆迁条例”作为指导我国拆迁的法律法规,仍然没有起到保护被拆迁人的效果。不知道这是《拆迁条例》的失败,还是地方政府落实执行的失败?
法治在强拆下受辱,抵抗强拆的胜利只能寄希望于被拆迁人身份的特殊性。而这又是极不靠谱的“小概率事件”:没有清华法律博士,写了“给市长的公开信”也不会有人关注;没有左小诅咒这样的名人,一起起强拆事件只能淹没浩如烟海的网络信息之中;也没有武术达人,也不会像陈真那样把“侵略者”打得七零八落。如温岭市火车站门前出现的所谓的“最牛钉子户”者,也必须要感谢强拆者的仁慈和手下留情。
面对强拆,功夫维权虽然容易赢得叫好,但并不值得提倡。这既是因为不是所有的家庭都习武,也是因为这种方式的丛林性质,更并非法治文明的胜利。只有让所有即将要面对强拆的家庭都拥有真正的权利,让法律成为他们手中真正的“功夫”,强拆才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