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摔老人”的行为是一种“道德碰瓷”
(2012-10-18 11: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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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古墩路假摔宋体公共道德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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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摔老人”需要一个禁区和一张黄牌
“假摔老人”的行为是一种“道德碰瓷”
给“道德碰瓷”的“假摔老人”出示一张黄牌
王传涛
10月15日,警方接到报警,杭州古墩路文二路口,一位80多岁的老人突然摔倒在人群中。当地警方介绍,该老人“假摔”已接近9年。老人每次摔倒,一定有热心人扶他,还会给他钱。当地派出所微博讽刺说,“爷爷,你年纪大了,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啊”。(《青年时报》10月17日)
“老人摔倒没有扶”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的道德困境,在这个时候看到“假摔老人”的故事,心理上至少还是有一些安慰的。有热心人来扶他、还会给他钱——这样的结果足以证明了整个社会或者整个民族的道德并没有传说中那样降至冰点,一个或几个“彭宇案”,仍然不足以把善良的国人变成冷漠的国人。然而,除了些许安慰之外,更多的则是对该老人的斥责与控诉。
左边是好人好事,右边是自我保护,我们应该选择哪一个方向?最近几年,这是一个困扰许多国人的道德问题。没人希望公共道德就此沦丧下去,更没人希望扶起老人的故事成为传说,可是,当丑恶一面将所有的善心都抹煞殆尽的时候,我们发现,社会就将步入一个与好人好事无关的年代了。破解此类问题,国人反思自己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事件的另外一个主角跌倒的老人如果仍然习惯于假摔,且习惯于假摔之后诡上扶起人,道德沦丧的颓势就仍然难以得到改观。
“假摔老人”假摔已接近9年,是个让人痛心的消息。无论对于那些曾经扶起他并给他资助的人,还是我们这些旁观者,“假摔老人”的行为都是不道德的,而且容易成为不道德的源泉:这种类似于搏人同情实为道德敲诈的行为,正在消费并透支着这个社会为数不多的传统美德和公共道德。对于这种行为,我们当然要嗤之以鼻,即便他是一位80多岁的老人。
道德上的问题,有时是源于司法,有时是源于个别人的不善之举。司法的问题似乎再明白不过——不能再让彭宇们受伤,是法院在审判此类案件时要注意的事。在更高的立法层面,我国也应该及时引入“好心人免责条款”,即明确保护因救助他人时的疏忽导致被救助者受到伤害时的施救者的权益。在美国,“好心人免责条款”又被人称为“好撒玛利亚人法则。但是,司法并非全部的解决路径。
在个人道德层面,就需要及时向如这位“假摔老人”一样的不道德之人发出警告或进行处罚。断不应该纵容该老人用“假摔”表演搏人同情,进行施救。地方公安部门应该对这样的事负责,要知道道德之事无小事,清除锅里的苍蝇远远比换一锅清水更重要。这是一种道德欺诈,也是一种“道德碰瓷”,实质上,而如果老人从“假摔”中获利达到一定数额,就完全构成了“敲诈罪”。对于这种行为,必须及时制止。
再小的不道德行为,都会对道德之事构成这样那样的影响。“假摔老人”虽然只是个别现象,但足以制造一个社会难题。在足球比赛之中,球员在球场上假摔骗犯规、骗点球是要被裁判出示红黄牌的。不道德的事,一定要用处罚才能纾解。现实之中,“假摔老人”同样需要一个禁区和一张红黄牌。如果教育不能起作用,就应该处于以更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