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教师“终身制”是权力对教育的折腾
(2012-09-11 11: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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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宋体铁饭碗终身制教师岗位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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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打破“终身制”的不应是教师群体
打破教师“终身制”是权力对教育的折腾
王传涛
近日,上海北京均传出消息称中小学教师资格终身制将打破,教师每5年将认证注册一次。如果考核不合格,将退出教师岗位。从2012年起,上海中小学教师只有连续注册五次,即任职25年以上,才可免注册。(《新京报》 9月10日)
9月10日是教师节。是一个应该重提教师权益和尊严的日子。没想到,在这样一个本应温馨无比的日子里,广大教师却听到了一个不好的消息,至少也算一个不祥的预兆——教师资格终身制将会被打破,继而,教师还有可能因为资格问题退出教师岗位。教师再也不是传说中的“铁饭碗”了。显然,这是一个让全体教师容易失去有安全感的消息。
“五年一考证”对于教师群体而言,意味着什么?在笔者看来,考证不可怕,一停的让你考证就可怕了。每5年认证注册一次的教师资格考试,不仅会让教师花去大量的经历去学习一些基本不实用的教学理论,也会分割占用他们正常的教学精力。而且,这个证要连续注册五次以上——世界上哪一种技能要通过25年时间、过五次考试才能证明通过?一个教了10年20年书的人,如果因为考证不合格,还将退出教师岗位,听起来是多么的荒唐?
教师应不应该是“铁饭碗”?我们应不应该打破这个“铁饭碗”?这两个问题其实并不好回答。在欧美许多国家,教师这个职业和我国一样都是“铁饭碗”。可是,除了这个职业,欧美国家却极少有其他行业是“铁饭碗”。这就不得不说我国最大的“铁饭碗”群体——以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为代表的公职人员。退一步讲,就算是教师群体是吃的财政饭,距离公务员的整体收入,还差得很远。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规定18年未执行到位的现实,是教师群体的集体悲哀与职业悲哀。不是说教师一定要把待遇提高到什么程度,而是说法律确定的了事,一定要按照法律执行下去,否则法律与公权力就会失去威严。
该聘任的不聘任,该铁饭碗的却要打破铁饭碗,这是一种本末倒置。早在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就规定了对公务员部分职位实行聘任制;在2002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也规定了党政机关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实行聘任制。2006年1月1日生效的《公务员法》在第十六章中专门规定了公务员聘任的适用范围、聘任方式、管理方式以及纠纷解决机制,正式在法律上确认了公务员职位聘任制度。我国在20年前就有地方实行了公务员聘任制,可是在实际中,除了几个地方象征式的搞了搞公务员聘用制试点,大部分地方都没有明确规定公务员聘任的适用范围和具体办法。
一边是20多年的公务员聘任制没有搞成,另一边是18年未有落实的教师待遇。两相比较之下,让教师们5年一注册资格证书,就是不公和折腾。我要说的是,当教师这个职业失去安全感,教师这个群体的心态将会发生巨大的变化。教师势必会更加功利,为了下岗之后的生计而作打算,为了以后的养老而费尽脑汁,而教学质量也可能会大打折扣。整个社会会失去“传道授业解惑”的平静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