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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收费员之死何以换不来多少同情

(2012-07-21 21:56:00)
标签:

祝学明

河北

高速公路收费

宋体

《京华时报》

杂谈

分类: 我的时评文章

高速收费员之死引发的价值碰撞

高速收费员之死何以换不来多少同情

王传涛

718,两名河北男子开车途经京港澳高速公路赵辛店收费站时,试图逃费强行通过,撞向以身体阻挡的收费员祝学明。收费员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天下午,肇事者在河北涿州投案自首,目前已交由北京丰台警方控制。首发集团表示,祝学明同志最终以生命保护国家财产因公殉职,公司方会以最大努力给予其家庭赔偿。(《京华时报》720

 

死亡是最大的反人性。人世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死亡。面对死亡,所有的生者,都应该表现出悲哀和同情之情,我相信这是人的共性。可是,面对用身体挡逃费货车被撞死的祝学明之死,许多网友却并没有表现出足够的悲伤、同情和怜悯。相反,在一家门户网站的跟帖中,“认为撞死活该的请报数”一帖已经被盖到了55楼。当然了,也有许多网友在回帖中对“活该”一说进行了痛斥。

 

人性面前,什么样的死亡才让容易成为别人幸灾乐祸的借口?答案是——死亡者是非正义的代表。比如,历史上被处以死刑的路易十六和查理一世,比如复辟的袁世凯。但是,祝学明显然不是社会中的恶者,在某种意义上而言,她还是一位忠于职守,甚至以身殉职的优秀员工。那么,我们对祝学明的态度是不是应该多一些同情和悲哀呢?

 

围绕祝学明之死,我们看到了价值观错乱下的言论大碰撞。在掠夺性的高速公路收费制度面前,虽然几乎所有的公众认为高速公路应该到了免费的时候,可垄断集团和既得利益者的形成,却让高速公路的免费政策难以推行和实施。这是一种社会秩序的错乱,在这种错乱的社会秩序之中,公众在道德情感上,难免不会出现人性价值次序的错乱。对祝学明之死,之所以有那么多人认为其“活该”,不过是将对高速公路收费的仇恨转嫁到了一个普通的收费员身上。她没有理由因为高速公路继续收费的问题而被淹死在公众的口水之中。

 

祝学明显然已经成了公众对于高速公司收费问题的出气筒。近些年来,关于高速公路收费问题,坊间的质量声一直存在并且风起云涌。对于许多高速公路而言,贷款修路的钱早已经还清了;另外,高速公路赚取着高额利润,甚至有调查显示调整高速公路行业的利润已经超过了金融行业。国家审计署披露,全国多个省市区收费公路违规收费年总额高达149亿元,有一些公路,获取的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甚至有些调整公路已经收费长达50余年。更让公众失望的是,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某官员在前几天还直言“高速公路收费免费不现实”,这也曾激起了无数网友的愤怒。因此,我特别能理解公众对高速公路行业的愤慨。

 

但是,让行业的归行业,让个人的归个人;让体制的归体制,让人性的归人性。整个高速公路收费的问题,并非祝学明一人建立,她不过是一位认真做事、认真工作的普通职员。祝学明应该受到尊重和同情。同时,我们也希望法律能够给肇事司机一些宽容,毕竟,现在的高速公路收费制度已经越来越像“合法性抢劫”了,并且已经对民生造成了很大的负担。

 

行业垄断的问题和体制的问题,有的时候确实无个人无关,即便有关,也仅仅是几万分之一的关系。而同情和怜悯之心,并不应该因为这一点点的关系而丧失。培根曾说,“同情是一切道德中最高的美德”。但愿整个社会在面对死亡时,还能拥有足够多的同情,如其不然,整个社会将会成为一个无同情心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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