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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见2300元扶贫标准,更希望让权利脱贫

(2011-11-30 07:03:08)
标签:

美国

贫困线

宋体

农民人均纯收入

公平与正义

杂谈

乐见2300元扶贫标准,更希望让权利脱贫

王传涛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29日在北京召开,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这个标准比2009年提高了92%,把更多低收入人口纳入扶贫范围。(新华网 1129

 

提高国内贫困线,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从接轨角度而言,我国贫困线(2009年和2010年均为1196元)远远低于国际贫困标准线,按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确定的标准“日均消费低于1美元属于绝对贫困”算,我国贫困人口为1.5亿,远远高于我国贫困线划定的4300多万人口;从国情来讲,同时,随着这些年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相对于之前,我们应该具备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贫困线的综合能力。

 

中央此次将扶贫线由1196元上调到2300元,意图很是明显——让更多的低收入家庭享受到扶贫政策的惠及。而提高92%的比例,也是近些年以来中央上调幅度最大的一年,中央提高扶贫标准的魄力可见一斑。对此政策调整,我们没有理由不鼓掌。虽然距离美国的贫困线(2009年贫困线标准为14570美元)还有天壤之别,距离世界平均标准(每日1美元)也有很大的差距,但就现实情况而言,2300元的标准还是可以被社会接受的——贫困线本来就应该是时时上调,贫困线低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看不到上调的希望。

 

更重要的是,贫困线概念还只是“狭义上”的,即“绝对贫困线”。“绝对贫困线”,往往纠结于一个收入的数值,往往局限于农村一隅。然而,从“广义上”来讲,贫困问题应该包括更多的问题,这也就有了第二个概念——涉及到更多人权益的一个贫困线,即“发展贫困线”——包括用于教育和医疗等的基本支出。绝对贫困人口,往往依温饱为标准;发展贫困人口,则包括民生中所有权益问题。目前来讲,我国已经基本解决温饱问题;所以,对于贫困概念与范畴的界定,就应该往“发展贫困线”上倾斜。

 

贫困从来就不是一个数值能表达的了的,更主要的,贫困是一种权利的不完善。基于此,解决贫困问题,就不单单是提高贫困线的问题了,不仅仅要对社会底层人口“授之以鱼”,还要解决好“授之以渔”的问题。要扶贫,除了基本的物质扶贫之外,更要解决贫困人口的技能培训、学历教育、免费医疗以及养老的问题。在我国,还有一个不得不提的问题就是“新生代”的问题,如何让贫困阶层的下一代不再加上“新生代”这个苦涩的定语,也算一个严肃的问题。

 

贫困不只是收入问题,更包括权利上的贫困。我们要关注的,不应该只有“绝对贫困线”,还应该重视“发展贫困线”。其结果与意义也不应该只局限于一个收入数字,更应该着眼于教育、卫生、养老等种种发展权益点上。唯有如此,公平与正义、幸福与尊严,对于百姓来说,才会来得更扎实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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