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女生虽撤诉,公民精神已传播
(2011-10-11 08: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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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燕中国公民精神公民凯恩部委杂谈 |
清华女生虽撤诉,公民精神已传播
公民英雄李燕有权平静地做回清华学生
王传涛
日前,清华大学女研究生李燕曾因申请公开“副部长分工”等信息遭拒,而将国土资源部、科技部和教育部告上法庭。10月9日,在接受采访时她表示,鉴于这三家部委都已向她公开了相关的政府信息,诉讼已没有意义,她拟撤诉。(《法制日报》10月10日)
学术研究与论文写作中的道德因子,早已乏善可陈。必须庆幸,清华女研究生李燕没有受到周围学术环境的影响。否则,一个小女生向三部委挑战的故事也不至于上演。从反面来讲,这或许也能说明我国论文写作的尴尬现实:要么,对于现实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么,对于就要跟现实顶顶牛,践行“顶牛彰显力量,较真改变中国”这一当世真理。
然而,李燕不是神,而是人。她只不过是在写论文的过程中遇到了材料无法支撑的困难,才向三家部委提出信息公开的申请,在学术方面的执著还让她拥有了将三部委告上法庭的胆量与勇气。虽然她现在撤诉了,但我们依然要为她的执著和胆量鼓掌。当然了,也有部分人对于李燕的退缩表示了质疑:为什么不勇敢地走下去?对此,笔者要说的是,既然我们无法让自己成为英雄,也不要用道德绑架的方法将李燕推上前线。李燕已经得到了相关数据,她已经相当勇敢。
作为平凡人的李燕,有两个身份:一个是作为清华大学在读研究生的李燕,这个身份的她,需要继续平静地学习,完成论文,毕业找工作,然后出嫁作为人母,幸福度过一生;另一个身份是公民英雄李燕,她需要继续与信息不公开做斗争,需要问一问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为什么不受理这件案子,需要相关部门对三部委的信息不公开行为进行问责。
公众想让李燕成为公民英雄。理由如下:法院不受理,于法难容;三部委以邮件的形式向李燕公开信息,对于社会也没有一个道歉与答复。公众很想知道,《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3年多了,三部委执行不力应该受到什么处罚?有没有官员因为这样的事而被问责?站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渐进角度讲,李燕有这个责任和义务。许多人想通过清华女生李燕而督促社会的进步,许多人认为李燕应该成为“公民凯恩”。但是,更要明确,李燕有权利让自己做平民李燕。她还在还是一名普通的大学生,她所在的大学无论有没有被“穿小鞋”,抑或是李燕有没有受到警告,至少有些人一定会紧张。李燕势必也会面临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这种压力包括社会的舆论与公众的期待,更包括身处体制之内的纠结与不堪。
还记得遭遇“跨省追捕”的王帅在获得700多元的国家赔偿时说,“今后再也不发帖了”;也还记得因为被冒名顶替上大学而成为新闻红人的罗彩霞,因为不堪压力,晚上常常在噩梦中惊醒,最终也放弃了14.5万元的申请赔偿,她曾拿着法庭判给的4.5万元说,“请大家不要再关注我了”。显然,每个人都有让自己做平凡人的权利,更何况,李燕还有学业要完成,她还要完成论文。
公共期待不可能在一两位个体身上得到全部的满足。整个社会的正义与公平、全部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更不可能只通过这一两位公民英雄的努力,变得完美无瑕。有些时候,我们不需要绑架别人冲上前方;有些时候,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做出如李燕一样的努力;有些时候,人人都应该成为公民英雄……更何况,在政府信息公开面前,李燕已经付出了许多,她现在已经是一位英雄了,即便她撤诉,她身上所体现出来的公民精神也已经得到了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