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私了”:裁判员药监局的黑哨之举
(2011-08-29 22: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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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私了”:裁判员药监局的黑哨之举
“见证私了”:专当裁判员要杜绝黑哨
王传涛
专业打假者高敬德称杭州药监局江干分局要求他与售假药者签署调解协议,协议要求他放弃包括投诉举报、诉讼、行政复议、向媒体曝光等各种形式追究售假药者和药监部门的责任。药监局江干分局局长称是为了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并不涉及渎职,更不是做售假者的帮凶。(《新京报》8月29日)
专业打假,是个尴尬的职业。以王海为代表的职业打假者,曾经因为“为己谋利”等问题而被许多人诟病。不仅如此,专业打假者还要面临被职能部门调停和私了的可能。这不,杭州药监局江干分局就帮助专业打假者高敬德与他揭发的售假者神龙保健用品商店进行了“见证私了”,还美其名曰“妥善化解社会矛盾”。那么,杭州药监局江干分局果真就没有错吗?
高敬德与神龙保健用品商店之间,只存在正义与非正义两个选择。而不可能有“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局面。高敬德与神龙保健用品商店,就好比比赛的双方,只能有一方胜出。既然如此,比赛的结果自然会朝向勇敢正义的方向,即售假者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内容接受当地职能部门的处罚,并对消费者进行“退一赔一”的补偿,并且地方药监局还应当向举报人进行奖励。而当地药监部门只需要认真客观地进行裁定神龙保健用品商店到底有没有出售假药即可。
2001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报经其审批的药品研制和药品的生产、经营以及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第六十六条规定,应当定期公告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的结果。显然,杭州药监局江干分局的“见证私了”既是一种“不作为”之举,又构成了对制售假药者的庇护,是违法的。
杭州药监局江干分局的“见证私了”之举,就像一场比赛中裁判所吹的黑哨。原本在现有的规则下,优势打败劣势,正义打败非正义,不料新出现的裁判成了出售假药一方的帮手,他不仅将游戏规则全部改变,而且还试图用权力促进对阵双方打成平局。虽然在最终结果上达成了平局,但是在一场看似皆大欢喜的比赛中,社会正义却遭到了摒弃,游戏规则或法律法规却遭到了践踏。
我们常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和国家权力机关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然而,眼下的情况却是,一些职能部门虽然只当了裁判员,但却出现了新的情况:这些裁判不能秉公执法、不能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能维护公共利益。最终的结果与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没有两样,既黑者愈黑白者愈白,强者愈强弱者愈弱。
每一个职能部门都应该是一名秉公执法的裁判员。整个社会的公正与正义,就掌握在这些手握权力的职能部门手中。这也就决定了他们的中立立场与客观态度,他们必须铁面无私——如其不然,本应该比太阳还要光辉的公平正义一会因为裁判员的失当而渐渐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