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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控制房价为目的的调控都是耍流氓

(2011-03-29 21:27:27)
标签:

房产

上海

第二十二条军规

宋体

国八条

杂谈

分类: 我的时评文章

不以控制房价为目的的调控都是耍流氓

房价“涨幅不超8%”疑似“第二十二条军规”

王传涛

上海今日公布全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涨幅需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上海因此也成为全国首个公布调控目标的一线城市。(329日中国新闻网)

 

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号称史上最严厉调控政策的“国八条”,也在意料之中遭遇到各地方政府的软抵制,成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强大例证。在国务院2月份发布的“国八条”中,明确要求各地方政府在一季度前向社会公布当地房价调控目标。目前,离这一“截稿日期”还有两天的时间,公众除了看到全国有40余座二三线城市公布了“涨幅10%”的黑色幽默之外,在一线大城市,我们只看到了上海的“8%”。

 

遗憾的是,在8%的前面,同样不是用的“降”字,而是用的“涨”字。谁也不想看到,到今年岁末或明年年初,我们所在城市的房价在“国八条”的调控之下,又被提高了8%个百分点。公众自然会质疑,这究竟是在制定是“限价目标”,还是在制定“涨价指标”?这是在控制房价,还是在还房地产界以更多的市场自主权?愿望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一个疑问萦于大脑:“国八条”会不会重蹈去年“国四条”、“国十条”的覆辙?

 

限购令、房产税,在该有的地界儿都有了。但是显然,过程与结果相比,放在房价领域,公众更看重结果。只不过,在“涨幅不超过8%”的残酷现实面前,神马“限购令”、神马“房产税”,神马“户籍歧视”,都统统变成了浮云——过程,很美好,不过,等待你的,永远是一个叫房价上涨的结局。再用个潮一点的句式就是,你调或者不调,房价都在那里,不降只涨。

 

有个很容易被官方拿来作参考的数值:年度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上海依据GDP增长幅度8%、城市居民人均收入增长幅度10.4%,制定出了一个8%的指标。这里面的荒谬与可笑,明眼人一看便能明白。试举一例,一套房产如果以200万算,上涨8%,是上涨了16万;一个普通市民的年收入为10万元,只有保证工资上涨160%,才能达到16万的水平。用城镇收入增长水平以及生产总值做房价调控的参照坐标,只是个“看起来很美”,实际上“很不讲理”的做法。

 

所有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结合此句式,我们可以说,所有不以降低房价为目的的市场调控,也是耍流氓。还有一个视角,结合美国讽刺小说《第二十二条军规》而言,这个“涨幅不超8%”,就是那个最后一条军规:只有疯子才能获准免于飞行,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但你一旦提出申请,恰好证明了你是一个正常人。“第二十二条军规”存在的意义在于,它可以将前面规定的所有二十一条权利,都划成零或不存在。我们不希望,接下了各大城市制定出的“年度调控目标”,也成为这个“第二十二条军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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