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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行长”难道比“法律平等权”还牛?

(2009-04-18 14:37:57)
标签:

法律

行长

基层派出所

牛气

庶民

杂谈

分类: 我的时评文章

 刑拘期间请假离所背后还有多少“最牛行长”?

“最牛行长”难道比“法律平等权”还牛?

 

醉酒并暴打公路收费员的被称为最牛行长的广州市商业银行天河南二路支行行长王安鹏,本月13日被警方处以治安拘留10天罚款500元。但有多家媒体爆料,称王安鹏已于15日被释放,据称家有急事需处理。知情人士透露,部分基层派出所放一些人请假回去一两天,也是很常见的,请假离所后,一般都不会重新回去拘留了。(418日《广州日报》)

我们不知道派出所和行长家人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交易,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法制原则变成了“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等级歧视原则,在不为人知的利益关系背后,法律的神圣遭到亵渎,资源和财福的占有者再一次嚣张到了最后。从治安拘留10天到两日便“请假离所”,“最牛行长”一直继续着自己的“最牛”表演。

根据《刑法》,故意伤害他人构成刑事案件,情结严重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构成轻微伤者应当处以15天以下治安拘留。根据相关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间内,请假回去处理家庭琐事和单位事务都是不应该做的,只有些特大的事情例如亲人病故之类的,才能由家属提出申请请假回去。“最牛行长”因“家中有事”就请假回家,可谓牛到了极点。但是,这并不是最可怕,知情人士介绍到,刑拘期间请假回家是很常见的!

“打人行长”事件只是一个案件,而“请假离所很常见”才是问题的实质所在。我们不禁要问:基层派出所里到底有多少个“打人行长”?在“刑拘可请假回家”的背后还有多少见不得人的交易?在这些交易的背后还有多少法律平等可言?

在法治社会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最为基础的权利。上到社会名流、政府高官、金融大亨,下到庶民百姓、小商小贩、草根末流,都应该遵守这个统一的原则。正常的状态是,任何人都应该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所谓“严格的服从”也就是我们说的“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所谓“自由地批判”是指在公开透明的前提之下展开诉讼与辩护,而不是暗箱操作或者与法律玩“躲猫猫”式的失踪。

我不知道“最牛行长”之后还有多少个“请假离所”者,无数个案例已经表明,所谓的一些“最牛××”最终都得到了法律的严罚。“最牛局长”、“交通部派来的”等人都“牛气”了一时,最终也都倒在了自己的“牛气”之下,相信“最牛行长”也不会逃脱法律的严惩。但对于此事,我们的反思却不可止于此——“法律平等”何以在“大夫”和“庶民”之间如此的摇摆不定,而我们的法制体系之中究竟缺少了什么?或许这些才是我们所希望解答的最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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