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干部的信息公开是维护干群关系重要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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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干部的信息公开是维护干群关系重要砝码
村干部用镇里拨下来的13万元整治鱼塘堤沙,但工程质量上却存在问题,村民于是怀疑村干部有贪污行为,并四处举报。近日,斗门区检察院根据这一涉农职务犯罪举报线索,为该村村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3000多元。(昨日《珠江晚报》)
鱼塘堤沙部分整治工程不合格,村民们自然会有猜疑,即使这种猜疑最后被证明是错误的,我们也不应该怀疑村民们此举的正义性和合理性。其一,在一些可以预防的责任事故出现之前,所有的猜测和假设都有着重要的警醒意义;其二,在当代政治文明之中,财务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内容,在没有看到财务公开的情况之下,对村干部的职务犯罪进行监督和举报是每一位村民们责任和义务。
自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各级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已经大大提高,信息公开已经成为现代政治不可逆转的趋势了。除了镇以上各级政府之外,村级单位也是应该公开其村务的,尤其是涉及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等敏感话题的,村干部们更不应该懈怠。
各级干部在时代大潮中都需要与时俱进,村干部同样不应例外。建国以来,许多地方的村民思想意识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们早已经不是时代的盲从者了,必要的时候他们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上到省部级单位,下到一个村民委员会,都需要做到真正的信息公开,唯有如此才群众对干部的误解消失于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