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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瘾”是病证据在哪

(2008-12-03 23:24:44)
标签:

网瘾

精神病

证据

医学界

心理防御机制

杂谈

分类: 我的时评文章
http://epaper.tianjindaily.com.cn/mrxb/images/2008-11/24/12274621202907046021028306462.jpg http://epaper.tianjindaily.com.cn/mrxb/tplimg/c_02.gif
一事多议

  由总后卫生部组织、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近日通过专家论证,这意味着我国医学界诊断“网瘾”将实行标准化。《标准》中有这样一项量化的指标: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6小时,而且这种症状达到或者超过3个月。——《人民日报》

 

  不必忌讳“网瘾”病

 

  究竟该不该把“网瘾”当“病”看?在这个问题上,或是见仁见智。但我们无须讳言,网络的普及的确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令一些人对网络产生了依赖。

  网络成瘾,是指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如果一个本职工作与电脑无关的人,每天泡在网上超过6小时且长期如此,我们还能说这个人的心理素质或精神状态很正常吗?

  当前,一方面,如何让未成年人远离“网瘾”已成为不少家长的心头大患;另一方面,“网瘾”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和生活学习都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从这个角度来讲,无论我们怎样去认识,都不妨将“网瘾”当成一种心理疾病来对待,从而以治病救人的高度责任感,对重症成瘾的青少年施行正确的心理指导,通过建立积极的心理防御机制,并结合适当的药物调整手段,想方设法帮助他们提高自觉抵御网上不良诱惑的能力,重新回归到正常的生活轨迹中来。

  (梅广 湖北)

    “网瘾”是病证据在哪

  每日上网6小时,达到或者超过3个月竟然将列为精神病?这不得不让我们对这个《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产生一些怀疑。那么,卫生部想证明这个《标准》是合理的,请拿出每天上网6小时是精神病的证据来。

  首先,对于许多行业来说,上班就是上网,尤其对于那些网络工作者来说,他们每天无时无刻不在上网,他们难道也是精神病?对于这一点,该《标准》还应该制定得更为细化一点,比如哪些行业、哪些年龄段上多长时间的网是合理的;比如区分开不同群体之间上网的最主要目的是什么等等。

  其次,对于一些痴迷于网游的青少年来说,每天打上6个小时的网游的确对他们的身心构成了极大的伤害,但是就此断定他们就是“精神病”就合理吗?过早地贴上“精神病”的标签不仅不会对他们戒除网瘾有一点帮助,反而有可能会激发他们“破罐子破摔”的心理。

  虽然该《标准》意味着我国医学界对于诊断“网瘾”将进入“标准化”阶段,但是若卫生部拿不出一些实实在在的论据来,该《标准》将很难有很大的说服力。而到了落实方面,恐怕会遇到更多的难题。

  (王传涛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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