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改关键在于慎重处理好土地置换
车房限购令的轮番出台,让户籍改革再次成为热议焦点
户籍制度的实质问题,是平衡其背后城乡失衡的资源配置与权利差别,户改的最终目的在于让不同户籍的公民都能享受到同样的城市福利。但是户籍开放不可盲目,应考虑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承载能力。
■实习生
杨菁■本报记者 胡亮
“再有钱也不如有户口”——车房限购令的轮番出台,让户籍改革再次成为热议焦点。《人民日报》、新华社、《半月谈》等权威媒体也纷纷聚焦户籍制度改革,呼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制度的实质问题,是平衡其背后城乡失衡的资源配置与权利差别,户改的最终目的在于让不同户籍的公民都能享受到同样的城市福利。但农民获得更多的公共服务是否需要以交出土地为条件呢?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的观点是,“对待这个问题要非常慎重”。
“落户条件的设置问题是必须要解决的。我国现在有1.5亿农民工在城市没有户籍,游离于城市体制之外,处于一种‘半城镇化’状态,这肯定是不行的。国外的城市化就是把农民变成市民,我国这个问题现在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汪玉凯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点明了我国户改工作的紧迫形势。
谈到具体的户改进程,汪玉凯表示,城市户口放开,让农民能进来,这是一个前提条件。在这个条件下,更多的应该让农民自己来决定自己的命运。
他表示,如果农民在城市确实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将来也不可能退回农村,那么在经过几年的过渡期之后,是可以通过正确合理的方式来处置其在农村的土地的。之所以强调慎重,是因为一旦置换之后,农民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无法立足,那么他们将无路可退。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出现像西方国家贫民窟一样的结局。所以这个制度可以在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尝试,不适宜大面积推广。
汪玉凯还建议,在土地置换的问题上,应有多项考虑,做好制度设计。可以探索更多更合理的置换方式,例如通过土地置换来获取对其城市住房的补贴或优惠等。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教授毛寿龙同样认为,应从制度上给予农民一定的双向选择权利。并且从长远角度看,这种人口从农村到城市的单向流动也不利于城市与农村同步发展。
但是户籍开放不可盲目,应考虑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承载能力,对那些长期工作生活在城市、有稳定收入来源和社会保障的非户籍务工人员应适当优先。在许多大城市,除了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外,户籍人口与非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构成了一种“新二元结构”,这些长年定居、收入稳定的非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因户籍差别而无法享受到公平的子女教育、福利保障等待遇。
新生代农民工也是户改工作中需关注的新群体,他们大多没有返乡务农的意愿,文化程度也有所提高。“对于他们而言,需要有一个过渡,目前技能上的培训可能显得更为迫切一些。更多的培训和适当的引导能够使他们获得应对企业可能出现的倒闭或迁移等现象,获得稳定的生存能力。”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学系主任、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肖鸣政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去年,成都市不以农民放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原有利益为代价而实现了户籍统一,并提出城乡双向自由迁徙,被称为“最彻底的户籍改革”。
我国户改应根据城市所在的不同区域和城市本身的级别进行,不应进行单一模式的效仿,但成都户改过程中对城市承载能力、社会保险制度、公共卫生服务等诸多方面的评估和对土地权益保护与农民身份转变关系的恰当处理都值得借鉴。
“户籍改革是成都城乡一体化改革进程的重要一段,是比较成功的,其中一些好的做法都是可以放大,拿到全国来推广的。”汪玉凯高度评价了成都户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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