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卷犯被擒记(5)
(2024-06-29 14:51:36)窃卷犯被擒记(5)
前天上午,市教委教研室历史教研员来我校核对十本试卷,核对完,他说:“逐本逐页检查,无改动。”,并签了名。
教研员签的这张纸,我到校长室,xxx交给我看,我把它抄下。如下:
1991年高中中专阅卷点设在k中,阅卷时间为7月12—16日。
7月15日凌晨1时,试卷保管室发生窃案。十本已经评阅结分的历史试卷被窃,编码为445—454。经多方共同努力,窃卷者于7月22日23时半被抓获,十本试卷如数追回。为郑重起见,我们对追回的试卷进行逐本逐页检查、鉴别,得出共同结论如下:
一.仔细检查原考卷的装订线和封条,全部完整无损,未发现有装订线割断和拆封等异常情况(附照片)。
二.十本试卷共250份,其中实考试卷182份,缺考14份,空白卷54份,全部齐全,未发现有撕毁和缺损等情况。
三.检查试卷内容,182份实考卷,均由评卷教师十余人分别评阅,每小题的得分均由该题评卷教师签名,并分别记入卷首记分栏内,未发现有涂改现象。
四.182份实际考生的结分工作,由教研员等二位老师负责,在每本试卷封面都有他们的签名,各考生的得分没有发现有改动现象。
五.窃卷者是建德县高中中专往届生XXX,准考证号为1260321。经公安部门询问并查验身份证,他的真实姓名叫XXX,1967年2月生,已满24周岁。由于超过报考年龄,以他表弟XXX的名义报考。窃卷的目的是想为自己加分上线。至今未发现有同伙作案者。又据本人交代,由于所窃试卷中没有他本人的考卷,因而没有改动过,也没有扩散过。
这十本试卷182名考生的历史成绩是可信的,仍应得到承认。
市公安二处
横河派出所
市教委人保处
k中阅卷点负责人
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市教委教研室历史教研员
(亲笔签名)
1991-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