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感受到很多的生活点滴:
第一件事,有传闻说以前我呆在新加坡公司的那位上司又从新单位被迫跳巢了,原因是现在她呆的那家香港公司将她从正经理降为了副经理,本来要给她的总监位置更是没有可能。听后很不是滋味,我本已不和她来往,说我同情她吧,人家好歹现在也是经理也比我这个现在在国营单位里整天忙忙碌碌的普通工程师强呀。可能是有点感触,共事那么久太了解她的性情,知道她会受不了现实,她确实是个过分要强的人,而且做她的下属会受普通人无法受的委屈和不公,来自她也来自外界。她不善于保护下属,下属支持她,帮她承担矛头,她也不会领情。在她手下我们都得小心翼翼地,不敢展示自己的才能,否则就会被她评价为有野心、露锋芒。她先于我们离开,当我离开那家公司的时候,正遇到集团内部审计,本来再大的外企也是私营企业,私人老板想知道自己的钱有没有花道该用的地方,就这么回事情吧。
都是女人之间的“嫉妒心”惹得祸,那个部门的新任上司(也是个女人,是她的死对头)想借这次的审计清算她的过去,也言过其实的施加一些“罪名”,由于我不去出卖她,也拒绝配合那个部门其他人揭发她,必然不讨人喜欢。这不是说我本意想“保护”她,而是为了自己做人的“尊严”,也是为了不否定我们部门过去为这个公司所做的一切,包括我们忍受的种种不公。我们从事工作本身是没有错误的。虽然她对我也不怎么样,甚至还压抑了我的职业发展,但是如果像其他人那样“揭发”或是制造她的“罪名”,我觉得是对我们本身从事的工作价值的一种否定和对自己的一种羞辱。我很奇怪,按他们的年龄都比我大的多,为什么不能明白这个道理呢。
我这个人的性格就是“外柔内刚”,不是人们从表面上看到的印象。性格比形象更倔强,尽管来自那个比我地位“高”的人的“威胁逼迫”而不服从,当时我的勇气以及和那些人的“对话”,旁观的朋友都说简直是“触目惊心”来相容。因为我希望自己是光明磊落的为人处事。
本来她已经离开,再怎么清算也不会伤及她的毫毛,人家也是为了报复她以前的行为,回敬她以前的影响,说穿了就是她的“语言”上对其他部门同事的“不恭敬”。唉!人往往就是这么的可笑、无趣,同事之间可以为了毫无意义的行为或是“一句话”同室操戈。当然我也不是没有为自己“考虑”,如果像其他人“乖乖”的“揭发”她,也必然会伤害到留下的人或者是暂时没有离开的人包括我自己。我为什么要那么“傻”呢,也是背叛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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