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四川宜居乡村”推进方案(2018-2020年)》下
(2019-05-30 23: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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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杂谈美丽乡村方案产业振兴 |
分类: 扶贫文件 |
(三)实施村容村貌提升“六化”工程积极推动家园美化。
突出川西林盘、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巴山新居、乌蒙新村等不同区域的乡土特色和民族地域特点,继续推广“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建设模式,延续山水田园与村落相融相合的肌理形态。进一步优化村落布局,宜聚则聚、宜散则散,不断挖掘乡村建筑特色,加强乡村建筑风貌管控力度,大力提升乡村建筑和庭院的外观设计水平和环境品质,高质量展现具有鲜明四川特色的美丽乡村风貌。
加快实施道路硬化。大力改善村内交通出行条件,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标准,合理选择路面材料,积极推行各类适宜农村的生态透水型路面设计,鼓励传统村落村内道路采用石板、青砖等传统路面形式。
大力开展村庄绿化。积极开展植树造林、古树名木保护、湿地恢复等工作,充分利用房前屋后、河塘沟渠、道路两侧闲置土地搞好绿化。注重乡村绿化与庭院经济、经济林果相结合,鼓励采用乡土树种,凸显地域乡土特色。制定古树名木分级保护措施,划定保护范围和责任,实施珍贵树木的种植保护计划。
分批实施照明亮化。根据村庄规划和基本条件,分批推进乡村公共空间和道路照明亮化,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加大设备设施的管护力度,保证乡村路灯正常使用。
集中开展环境净化。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集中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等现象,拆除废弃不用且濒临坍塌的杂物房、牛栏猪圈及残墙断壁等。引导农户整齐堆放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促进庭院内外整洁有序、室内卫生舒适。
保护利用乡土文化。保护利用乡村历史建筑,对古镇、古村落和古民居进行针对性保护与合理利用,优选100个左右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实施“四川最美古村落”创建行动。加强农业农村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利用,扶持培育群众文艺及乡土文化本土人才。
(四)实施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六网一中心”工程
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路水电气信防“六网”建设。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要求,2019年实现乡乡通油路和村村通硬化路;公路沿线绿化和环境整治要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因地制宜、分段设计,注重与周边景观相互融合,不搞过度绿化;引导具备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行政村联网路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加强农村公路和客运设施的管理养护,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完善“五横六纵”引水补水网络,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达标提质,加快高效节水灌溉建设,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着力解决电压不达标、不通动力电等问题,满足农民生产生活用电需要。因地制宜推动沼气、太阳能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推动天然气向农村覆盖。积极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智慧乡村”“宽带乡村”“高清四川”“光网四川”“无线四川”建设,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到2020年基本实现书报全民读,电视户户通、广播村村响、电影月月看,光纤宽带、4G网络全覆盖。大力开展“雪亮工程”建设,着力补齐农村治安防控短板,到2020年实现符合建设条件的村全覆盖。
以“1+6”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为基础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以增量扩能为目标持续推动村级“1+6”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完善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在加强原有便民服务、农民培训、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综治调解、商贸物流6项服务的基础上扩展农民群众有需要的公共服务项目。公共服务中心选址要位于农户聚居区中心,方便群众生活。可在公共服务中心周边,根据学前教育规划需要建设幼儿园,配套建设养老、金融等公共服务设施。把安全理念和防灾减灾要求贯穿始终,对地震、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和生态脆弱地区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实现上述区域每个村都有避灾安置点。
(五)实施发展美丽经济“五变”行动实施园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家园变花园、农房变客房、产品变商品“五变”行动,发展乡村旅游、养生养老、森林康养、运动健康、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美丽业态,走出一条具有四川乡村特色的“美丽经济”路径。
(六)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大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扎实打好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高质量实施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继续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开展森林和湿地生态治理和修复,维护好“四区八带多点”生态安全格局。全力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完善五级河(湖)长责任体系,开展美丽河湖建设,积极推广生态河塘、生态渠道、生态河道治理,深入实施河湖库塘清淤工程,系统治理修复乡村生态环境和田园景观格局。到2020年,实现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0%,林木覆盖率达到50%,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5%,国土绿化覆盖率达到70%。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摸底调查。各县(市、区)对照“美丽四川宜居乡村”达标村标准,全面摸清本地乡村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农村垃圾污水厕所、村容村貌、农业面源污染、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达标的问题,以及农村住房功能不完善和特色不鲜明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方案、项目清单和资金预算。要推进乡村振兴统计指标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省所有行政村的基础信息数据库。
(二)开展规划编制。以全面摸底调查的结果为依据,以县为主体,编制专项规划,科学论证并分类确定县域乡村布局,确定发展目标、建设标准和实施项目。编制2019年年度实施方案,明确2019年实施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资金预算和竣工时间。
(三)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主体,细化工作分工,明确奖惩措施,统筹抓好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要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工作,完成问题清单中的问题整改。
(四)开展考核验收。2019至2020年,在充分考虑不同区域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和代表性的基础上,采用第三方评估、交叉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底对各地年度实施方案完成情况进行考评验收,评定一批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和示范村,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对完成情况差、考评结果差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确保在2020年底前完成“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的阶段性目标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将“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工作纳入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工作范畴。市(州)党委、政府对本地宜居乡村建设工作负总责,要做好协调、督查等工作。县(市、区)党委、政府是宜居乡村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加强规划编制、统筹协调、资金筹措、推进实施和监督检查等工作。2018年及以后摘帽的贫困县以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为头等大事,在结合脱贫攻坚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的同时,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乡镇和村是实施主体,要围绕建设目标抓紧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做到目标到位、任务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财政资金支持。省财政要积极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调整资金分配方式,更多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宜居乡村项目建设。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家部委的衔接沟通,争取更多国家项目资金支持。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大本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安排政府土地出让收益、涉农资金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贴息、担保等方式,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宜居乡村建设。采购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厕所改造设施用具等应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降低成本,减轻资金压力和农民负担。
(三)构建多元合理的投入机制。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力度,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农村资产资源“三权分置”,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改进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市域、县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创新服务机制。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工具投向、价格双引导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农村金融供给和金融基础设施投入。梳理宜居乡村建设融资需求,做好资金供需双方的信息互通和融资对接。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发行二级资本债券和“三农”专项金融债。稳妥有序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推广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深入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引导国开行四川省分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市、区)信贷支持力度,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激励社会资本参与宜居乡村建设。
(四)创新城乡人口流动居住机制。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鼓励支持能人回乡,城镇居民下乡创业、休闲养老,盘活利用农村空闲农房资源。在摸清农村空闲农房现状的基础上,探索制定政策措施推动农村空闲农房资本化,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宜居乡村建设,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财产性收入。
(五)强化监督考核。按照四川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建立日常督导、季度通报、年度考核、达标验收相结合的考评激励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态宜居乡村建设工作的考核。制定不同类区的考核验收标准,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依据年终考核结果表扬奖励一批、通报批评一批。强化激励机制,将考核结果与政策资金奖补挂钩,作为有关市、县(市、区)干部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参考。
(六)强化农民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落实《村党组织工作运行规则》,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以多数农民群众的共同需求为导向,建立健全乡村建设民主决策机制。积极引导村民共同参与讨论、修订和遵守村规民约,明确村民负责维持庭院内部和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缴纳保洁费、投工投劳等方面的具体责任和义务,推动形成依法立约、以约治村的良好格局,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重视发挥协会、村民理事会、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等组织的作用,引导群众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七)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不断加大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和进展成效,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总结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案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宜居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