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四川宜居乡村”推进方案(2018-2020年)》中
(2019-05-30 23: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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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美丽乡村方案四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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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
1.推进农村“垃/圾/革/命”。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力。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优先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流域等区域存量生活垃圾。加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水平,持续推进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地方继续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垃圾收运处置模式,其他地方可采取就近分散处理等符合实际、方式多样的处置模式。积极探索适合“三州”和偏远、欠发达地区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式。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机制,将农村生活垃圾按照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对易腐垃圾和可降解的有机垃圾实行堆肥或厌氧消化处理,对可回收物进行回收利用,对有害垃圾实行集中收运处理,对建筑垃圾等实行就地填埋或加工利用。每个村至少有1个以上垃圾收储设施,每个乡镇有垃圾收运车辆和转运站,每个县有垃圾处理厂。在全省建立行政村常态化保洁制度,采取“政府拿一点、群众交一点、社会筹一点、集体补一点”等做法,逐步实现自然村专职保洁员全覆盖。探索农村环保设施建设运营市场化机制,健全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力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有完备的设施设备、完善的治理体系和成熟的治理技术、稳定的保洁队伍、完善的监管制度、长效的资金保障。到2020年,实现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40%以上行政村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推动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大力推广节肥、节药、节水和清洁生产技术,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深入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种养循环农业,推广农牧结合生态治理模式。深入推进养殖、调运、屠宰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支持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建立健全农田残膜回收处理体系,推广生物可降解地膜,实现农膜使用和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鼓励农药生产企业使用易于回收处理和再生利用的包装材料。深入推进农产品副产物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不断挖掘农产品加工增值潜力、提升增值空间。到2020年,实现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粮经作物主产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70%以上。
2.推进农村“污/水/革/命/”。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清理整治。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清捡漂浮垃圾,实施清淤疏浚,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实现村内库塘渠水质功能性达标。围绕“水安全有保障、水资源有保证、水生态有保护、水文化有底蕴、水景观有特色”建设目标,2020年前力争建成水美新村2000个以上,美丽渔村50个以上。
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能力。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聚居程度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农村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和技术规范,优先在居民人口聚居度高、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区域实施污水治理,优先安排在有15户或50人以上的农村居民聚居点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靠近城镇的村庄,将管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对其他农村地区推广小型化、低成本、易维护的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避免盲目照搬城市处理模式。有条件的地方在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巴山新居、乌蒙新村、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可同步实施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服务能力,推广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到2020年,实现5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3.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对于平原地区或城市近郊的农户,研发厕浴一体化改造产品,选择单户、多户、联户等改厕模式,推广分散式污水一体化处理技术,将厕所、厨房等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处理;对于中低山、丘陵地区的农户,推广厌氧发酵、膜生物降解(MBR)等技术的资源综合利用厕所;对于高寒缺水地区的农户,推广使用风光新能源、循环微水冲、泡沫封堵、微生物耗氧堆肥等技术建设粪尿分集式厕所;对于农户开办的农家乐、民宿等场所,推广使用装配式厕所。结合彝家新寨、藏区新居、易地扶贫搬迁、地灾避险搬迁等项目,在脱贫攻坚农房建设中实施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配套改建。加强厕所粪污治理,全面消除露天粪坑,推行粪肥无害化处理后还田,有效衔接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治理。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
统筹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制定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导则,充分运用粪污无害化处理技术,通过新建、改建或与村委会整合建设等形式,推进农村环保公共厕所建设。到2020年,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处公共厕所。加快乡村旅游厕所配套,注重乡村旅游厕所与自然环境相协调,推进各类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水利风景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配套公共厕所建设。到2020年,完成1226座乡村旅游厕所新建和改建任务。推进农村公路沿线、客运站点配套公共厕所建设。建立农村公共厕所日常运维管理财政补助机制,探索“以商建厕、以商养厕”的市场化运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