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汤兰兰案中的老师陈春付可能是个突破口
(2018-11-12 11:04:10)
标签:
转载 |
分类: 汤兰兰案 |
本文观点与本人不谋而合。
原文地址:汤兰兰案中的老师陈春付可能是个突破口作者:Eric_HU23
汤兰兰案的判决书上写道:
七)2004年的一天,在兴安乡兴龙山乡小学担任汤某某班主任的被告人陈春付故将放学后的汤某某单独留下,
在教室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1、被告人陈春付供述其在在兴龙山村小学担任汤某某班主任期间,在教室内将汤某某强奸的经过。
2、被告人万秀玲供述汤某某对其说过老师陈春付对我摸摸索索的给我干,后来万秀玲找陈春付老师他不承认。
3、被害人汤某某陈述陈春付留我在学校值日,在教室内和我发生性关系的经过。
4、证人司永生证实我在上小学四年级时夏天的一个中午,老师陈春付在快要放学时,在班上说让汤某某
放学后值日,教室里只有陈春付和汤某某,我放学后就回家了。
我们来分析这四条所谓的证据
证据1是陈春付的口供,但在法庭上,陈翻案了。
证据2是汤兰兰的举报,但属于口说无凭的东西。
证据3万秀玲的口供,在这里算是比较重要的。因为可以用来做所谓的口供相互印证。汤兰兰告诉过万秀玲
班主任陈春付强奸了她,万还找过陈春付,但陈春付不承认。
我们再分析一下这种情况:
如果一个女孩说被班主任强奸了,做为母亲的万会做什么:
1)首先会检查一下女儿的处女膜是否破裂,是否流血。可能到医院做进一步的检查。
2)找班主任算账,如果班主任不承认,会继续找校长,
3)报警。
但判决书上的万秀玲什么都没有做,陈春付不承认,她就不了了之。这可能吗?
我特别想看万秀玲的原始口供记录,她怎么会莫名其妙的地说起这事的?万秀玲从来就不知道汤兰兰被强奸的
事情,直到那个电话。那个原始记录里,汤兰兰有告诉万自己被强奸的日期吗?有万秀玲找陈春付的日期吗?
我的猜想是,警察在万秀玲的口供中加了这几句话,让万秀玲签字来的。
证据4是同班同学司永生。他其实什么都没有证明。他只证明小学四年级的夏天的某一天,看到老师把汤兰兰留
下来值日。老师把学生留下来值日,这是很平常的事情。不能证明什么。而且,汤兰兰的小学4年级,不是2004年,而是2005年,或者是2006年。我们来推断一下:
案发在2008年10月27日。当时,14岁的汤兰兰正在龙镇上初一,
2007年10月,小学6年级上学期开始
2006年10月,小学5年级上学期开始
2005年10月,小学4年级上学期开始
当然,警察可能说是汤兰兰把年份记错了。但在判决书上,把这种年份都搞错的证词放进去,说明警察的工作是
做的多么粗糙。
万秀玲和陈春付都已经出监狱了。我觉得应该派人去采访他们,让他们把在拘留期间的的供词是怎么来的,说的
清清楚楚。而且,让万秀玲是否听汤兰兰说过班主任强奸,和找过班主任这事说清除。等有了这些证词,就可以
向最高法院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