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网友评论】武侯:从一个细节猜测汤案全貌

(2018-07-13 00:21:32)
标签:

质疑

杂谈

汤兰兰案

网友评论

分类: 汤兰兰案
作者:武侯
关于母亲与干妈的争执,汤某某称,母亲等人对其又打又骂,干妈直接给某公安局局长打电话,但手机占线。一听说报案,他们就走了。
王凤朝证实,他跟贺某以前是前后邻居,还有亲戚关系。他还说,当天万秀玲来把孩子打得够呛。
汤兰兰强奸案 《南方周末》未出街稿_高美澄_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52771530102x5yj.html
上面这段话来自南周王瑞锋的采访。时间发生在那个神秘的2008年10月3日。
……..2007年7月的一天,王凤朝收到一封来自哈尔滨的信,打开一看,原来是王凤娥在精神病院偷偷写的。信写在两张稿纸上。她在信中详细叙述了自己在北京被抓、逃跑、又被抓、遭毒打并被强送精神病院的过程。
王凤娥在信中写道:“(正月)初十……当天晚上11点多种钟,贺忠生(应为贺宗声)、韩立国还有五市公安局姓杨的(女的)带女儿去把我接回黑河驻京办,贺忠生把我铐在暖气管上,我坐了一夜还站不起来。……十一那天(晚上)贺忠生的战友也来了。将近11点了,我大闹起来,她们母女打我,贺的战友住我的胳膀。后来贺的战友问我想干什么,我说想睡觉,于是便把床推到我身边,就这样我才倒下。不多时贺忠生回来了,……他便拿鞋底打我,我一看是为了这床。打坏我的手脚六七天还青这(应为着)呢。……十二那天早5点多,镇委姓许的开车回家。手铐子让弄坏了,这次用绳一直绑到哈尔滨。到哈贺要把我结(解)开,我不用他结,他把我推到窗台上磕了我的头,我便骂他一句,他抡起拳头便打我……又是一次打我……在哈市早起来,我要洗头,他们让开着门,我不开,贺便拉出我来打我,像武松打虎那样打我,打坏了我的左手拇指,到现在还没好。在哈市又买了一个铐子。我的手一直是铐子……”落款是3月25日。
[转载]老人上访被关精神病院两年多_王思铁_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99a3d490102y5cr.html
这段引文来自记者李国生博客,王主任的博客里面也有转载。时间发生在2007年7月。
这篇文章记述了王凤娥因分地、住房和一些其他纠纷与当地政府长年对峙,以及王凤朝因经济纠纷与林场、当地法院之间的恩恩怨怨。这篇报道与网上流传的王凤朝、王凤娥的上访信内容基本可以想到印证。
在这两段引文当中,第一段出现的公安局局长、亲戚、邻居、贺某,与第二段里面的龙镇公安局长贺宗声,我们基本可以断定是同一个人。
这两段文字里面,有一个特别耐人寻味的现象。在王瑞锋的报道里面,贺局长是王家的亲戚、邻居,王家遇到事情的时候可以不通过110,而是直接打电话给局长报案。这给人的感觉是王家与贺局长的关系,是非常亲密和可靠的。
可是根据第二段引文,以及王家姐弟的相关资料,我们可以看到,贺局长对王家人的“亲密”似乎有点不大正常。手铐、绳子、拳头、不让睡觉、武松打虎、尿失禁等。排除他们像吧里的em010272那样,喜欢用暴打来表达爱的可能性。那么,王家与贺局长之间的关系是紧张的、对立的,甚至还是有仇恨的。
1998年,王凤娥因为分地问题,王凤朝因为欠款问题,姐弟二人都走上了上访之路,到了2007年,快十年过去了,两个人的问题也都没有得到解决,仇怨反而越结越深。至少在当时,我们还没看到有解决的迹象。然而短短的一年之后的2008年,当王凤朝遭遇干女儿事件的时候,他们毫不犹豫的去找贺局长,并且还是以亲戚、邻居的角度。托尔斯泰说比天还广大的是人的胸怀。这句话用在贺局长和王凤朝身上最为恰当不过,这心也太大了吧?这同时也让我们感到一脸萌币,似乎在看半岛新闻,短短几个月前还在剑拔弩张,一转眼就拥抱在三八线上了。
2008年10月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让与政府各部门一直尖锐对立的王凤朝,忽然转投到了政府怀抱,从一个受尽欺凌,钱没要回还要搭上嫖资的尴尬人,摇身一变,一下子成了“咱局子里有人”的能耐人?
更加有意思的是,上面的事情,是2009年李国生报道王凤朝姐弟事件时,王凤朝又指名道姓的提到了贺局长欺辱姐姐的事情。
重新整理一下。
2007年1月,王凤娥到北京上访,被贺局长带回来,“武松打虎”,然后送到精神病院关了起来。
2007年7月,王凤朝接到姐姐求救信
2008年10月,王凤朝的宝贝干女儿被亲妈打了,王凤朝向亲戚、邻居贺局长报案。
2009年7月,王凤朝向李国生讲述了贺局长加害自己姐姐的故事。
十年仇怨,在干女儿出事之前竟然烟销云散。但是没好上几个月,王凤朝又是翻墙,又上举报,又是向记者爆料,又开始抖落贺局长的不是了。
一会儿闹一会儿好,然后又不好了,拜托,大家不是幼儿园的孩子好不好?
这时候就需要把王凤朝上访和汤兰兰案结合起来分析了。
以下全为推测,严格讲,是猜测,是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如果事实与猜测不符,那当然以事实为准。
从1998年,王家姐弟分别因各自问题与当地政府走上对立道路开始,到2007年,问题没有向前解决一步,反而越发严重,矛盾越来越深。闹得满城风雨。
王凤娥分地不公这一件事,已经发展成住房被拆、上诉挨打、非法拘禁的程度,感冒烧成了肺炎。王凤朝追讨欠款不成,还搭上了法院帮忙追债的费用和嫖资,欠条也让人弄没了,斗争对象除了林场,又加上了法院,肺炎眼看变成了肺癌。
什么事情发展到了一定程度,就应该有人来重视了。打也打了,闹也闹了,还是坐下来,研究一个解决方案,你满意,我满意,让风把事吹过去才是上策。
可是王凤娥要土地款,要住房,要挨打治病的钱,要精神损失费。王凤朝要拖欠的货款利息,要法院还给他办案的费用,嫖资不用全还,最起码也得AA制。要解决这个问题,其实就是一个字:钱。一句话:谁出钱。
政府如果十年前出钱摆平这件事,又何必等到今天呢?政府造福一方,处处都要用钱,哪里有钱来给你呢?再说,用钱来解决问题,怎么能够体现出政治智慧呢?这是万万不可的。这个解决方案,绝对不可能是政府出钱了事,那样政府面子往哪搁?
好吧。现在贺局长,或者是某个比较合适的政府代表,与王凤朝坐在了一起。提出了一个设想:共同创收。政府可以把钱给你,但是,需要通过其他的方式,比如给你发一些奖金,用这笔钱来补你们那笔钱。现在省里组织秋风行动,这是一个大型政治任务。如果在这个时候,俺们龙镇发生了一起大案,恰巧你是知情人,所以你举报此案。然后俺们公安完美侦破。我们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向上组申请一笔奖金,你的事情也就解决了。以后你们姐俩也别再上访了,都不好看。
这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完美设计呢?杀人?可是谁也没死。伤害?那需要有伤口和凶器。抢劫盗窃?既不算大案,也没有那么容易打成铁案。
这个案子,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份量必须够,人数众多,犯罪手段残忍,令人发指。
二是年代久远,无法采集物证,但是拿口供却很容易,通过你姐姐的事情,还不知道我们的办案业务能力吗?
集体强奸幼女!还有比这种案子更合适的吗?受害人是现成的,证据可以没有。下面需要做的,就是罪犯的人选。
如果,强奸幼女者是其他人,那举报这个案件的,其实就是汤兰兰本人。那样即使事情做成了,奖金也应该发给汤兰兰,也就相当于给了汤兰兰的父母。所以,干脆,就把强奸者定为汤兰兰的父亲。母亲呢给她来个强迫卖淫。再把汤兰兰所有直系的爷爷奶奶叔叔,尤其那个有文化的姑姑汤玉梅,所有有可能得到监护权的亲属都给他一网打尽。
只有得到汤兰兰的监护权,才能拿到奖金!
2008年10月3日。万秀玲如期而至,大家不欢而散。
10月29日。仅凭一纸童言,在没有任何摸底调研,没有案情分析的情况下,龙镇警方集结出动,一举拿下偏僻山村四十多人。这时出了一点小小的问题,12月,汤瑞景这个老东西简直是纸糊的一样,竟然死了。
2009年2月,审理终结,正式起诉。注意此处,网上好多网民评论汤兰兰案是一个审理长达四年的案子。其实,真正的审理时间就只有这四个月!所有材料备齐,移交到检察院。可谓办案神速。计划正在稳步执行。
2009年4月,就是移交检方两个月后。出现了来自检方的阻力。毕竟是从镇级到了地级。检方把此案退回要求重审。
2009年5月,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再次提交。结果到了6月,又被黑检给退回来了。
2009年7月,王凤朝耐不住寂寞,这回找到媒体,曝光自己和姐姐的遭遇,以及当地政府、法院和公安局的种种恶行。向政府施加压力。
2009年9月开庭,控辩双方激烈交锋。12月,黑检撤诉。直到2010年6月28日再次提起诉讼。
2010年7月,王凤朝和汤兰兰同时翻墙发贴,把案件捅到境外,引导舆情方向。再次向政府施加压力。8月,汤兰兰案再次开庭。这次开庭,黑检补充了证据。一是办案人自己证明了没有对被告刑讯逼供。二是被告的同监犯证明了被告们的犯罪事实。能够拿出这么有力!这么带劲!这么难以取得的证据!公安机关的业务能力太强大了!所以,这次开庭,11名被告罪名成立!
2012年10月,二审终结,维持一审判决。
此事告一段落。
生活不是评书,我也没有单田芳老师的水平。如果大家想问,干爹拿到奖金没有啊?汤兰兰怀孕了没有啊?到底有没有人强奸她啊?汤兰兰为什么会配合干爹举报自己亲生父母啊?B超单是怎么回事啊?冬天牛棚能不能硬得起来啊?
世界上有句最老实的话:我不知道。
来源:汤兰兰贴吧   百度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